评论:打黑除恶:成败系于“清权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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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07:16 华商网-华商报 |
■毕诗成 据最新一期的《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消息,近日挂牌督办了23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重点是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截至2006年6月中旬,全国检察机关已经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12件16人。 比起“23起12件16人”,笔者更看好高检本次喊出的口号:“保护伞”不挖出来,黑恶势力除不了!高检有关负责人承认,每一起影响全国的重大黑恶势力案件的背后,大多会有“保护伞”的庇护,否则黑恶势力不会发展做大,也不会形成气候。而有案不查、有案不报、在查办案件中措施不力,这些渎职行为,也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近年来,黑恶势力在有些地方比较突出,老百姓深受其害。有社会学家指出,经济发展、财富分配不平衡使城乡差别、贫富差别加大,令黑恶势力有了社会基础。但细观近年来每一起黑恶案件,几乎是每打掉一伙黑恶势力,就会“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批腐败官员被揪出来。不是收受钱财为其提供保护,就是渎职失察放纵涉黑犯罪,样子五花八门,但实质上都成为黑恶势力做大的助纣为虐者。 俗话说,邪不压正。黑恶势力再嚣张它也是黑道,是见不得阳光的,只要手握强大公权力的政府与警方一心想要打击,哪还有压不住、铲不掉的———除非有人别有它意。为逃避打击,减少麻烦,黑势力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往往要打官员或警员的主意,拉拢腐蚀,为其充当“保护伞”。分析一些黑恶势力的发展过程:招揽成员———壮大经济实力———寻求“保护伞”———向党政司法机关渗透势力……一条黑恶势力四处渗透的主线正在渐趋明朗地凸现出来。 黑恶势力是社会和谐的大敌,是社会稳定的大敌。而一旦有了“保护伞”,他们胆子就会越来越大,他们的恶行就会变本加厉,过去想做而做不到的事,过去想干而不敢干的事,如今都会肆无忌惮地坏事干绝。打黑除恶本是公权力与黑势力之间你死我活的斗争,但是,当有手握公权力者甘心去做保护伞,或者占着位置而不愿“惹麻烦”的时候,斗争便越发复杂化:打黑的斗争底线大大后退,不是直接的公权力与黑势力的对拼,而是需要从清理好公权力的纯洁性入手———打铁起码你得自身硬。 “清权侧”正成为决定打黑除恶斗争成败的关键所系。要让黑恶势力沦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并且总有公权部门急匆匆去打,就要首先厘清公权力周围的关系,通过加强内部制约、外部监管,从机制上铲除“猫鼠同窝”的土壤。既然很难得地有了“打击不力是变相保护”的认识,就需要通过加快责任建设,来落实这个理念,让“变相保护”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某种角度上讲,当前打黑除恶的问题,首先是一个选官用官监督官、选警用警监督警的问题,是一个权力不被滥用,不被亵渎的问题,“除恶”斗争胜败的关键更在于“内鬼”的清除。或许我们可以大胆地预测一句:官、警队伍纯洁之日,才是黑恶势力真正无处藏身之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