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叫停多头执法 处罚权力集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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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08:49 法制日报 |
本报讯记者李光明为有效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安徽省日前宣布从8月1日起全面叫停城市管理"多头执法",将原来由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实施的七项城管处罚权集中交给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这是《安徽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中规定的。据悉,该办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相对集中处罚权的省级政府规章。 办法具体集中的处罚权主要包括规划、市容、市政、绿化、环保、工商、公安交通七个方面的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权。 办法规定,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部门和组织不得再行使已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