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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适度包装”反对“过度包装” 今年沪产月饼禁止木材包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08:49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建“月饼包装材料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和回收利用的要求,不用木材做包装材料,更不用红木、水晶等名贵高价材料制作月饼盒;月饼盒内不放茶具、茶叶、瓶酒等其他商品”。近日,上海市食品协会、市糖制食品工业专业协会、市包装技术协会等6大协会联手推出了修改后的《上海市月饼适度包装暂行办法》,并已下发到全市226家月饼生产、包装和经营企业。

  办法除了对不用高价包装材料和禁止月饼搭售作了明确规定外,与去年出台的原办法最大的不同在于量化了包装容积和包装成本。规定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得超过9000立方厘米;每盒月饼包装总成本为月饼盒、保鲜袋、托盘、外包装箱和封条等包装物实际耗用的进货价合计数,包装成本应不超过出厂价的25%。

  据了解,去年上海首次出台的月饼包装办法,规定的是包装成本价不超过零售价的20%,而新办法不再提高零售价,主要目的是与国家标准接轨,同时避免月饼经营企业人为提高零售价。新办法同时将包装容积率精确到立方厘米,不仅计算方便,操作性也更强,月饼包装是否符合规范可以“一目了然”。

  据悉,办法下发后,目前已有58家月饼生产企业自觉签署了不搭售、不豪装的承诺书,这些企业的月饼产量占到上海月饼总产量的80%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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