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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规范工商执法 自由裁量权受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08:49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光明罚款5000元还是1万元,不再由工商执法人员一口说了算,记者从安徽省工商局获悉,近日该局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对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以减少工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中的随意性。

  据安徽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工商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存在自由裁量权把握不够合理的问题,如相关法律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对某一类违法行为的处

罚幅度是5万元至20万元,执法人员就可以5万元至20万元自由裁量。该负责人说,此次该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专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细化了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幅度,规范执罚行为,使执法人员“有章可循”,执法行为得到有效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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