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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新农村建设不必张扬农民别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09:53 东方网

  景蔚作品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第一战略,越来越被各地的建设者所接受。笔者在读各类报道时,注意了一些记者对农民别墅的宣传。比如,报道北京市房山区某村“新农村建设印象记”,题为“大山深处的别墅山庄”。报道说,这个村拆除旧民宅,建造双层别墅,已经建成177栋别墅,还有109栋在建造中,马上能实现全村186户家家拥有别墅。记者看到张某家正要接待两个外国游客,他家的别墅一层有两个标准间,中间大客厅是KTV包房,有布艺沙发、大屏幕电视机,楼上有三个标准间,盥洗室很大,

比记者看到的城市四星级宾馆的盥洗室还要宽敞明亮得多。

  记者报道说,这是一个村民入股投资建造煤矿起家的村庄,“以黑养绿”的战略,使村民富了起来,然后开始大力发展旅游事业,获得了成功,成为“京郊首个别墅村”。

  应该说,作为一个案例,这个大山深处的别墅村,有它成功之处。然而,套上当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以为并不典型,而是一个特例。包括,主要媒体大力宣传的江苏某老先进的农民别墅的兴旺,每家别墅的门口已经建造了游泳池,不过上次我与同事去考察时,那里的游泳池是“干”的。那个村的发展主要靠发展钢铁业,农业在产值中的比例可以忽略不记。记得十几年前,上海某村也建了大批农民别墅,成为上海郊区的一景,我有机会去该村参观时发现,农民十分讲实惠,一家的盥洗室的浴缸里养的是不少河鱼,而这个村的发展主要靠国有企业“横向联系”转移的电缆生产订单。

  这些富裕的村,有他们富起来的路子,尤其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经验,因此报道他们的事迹有其积极的意义。然而,当前我们党所要求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有这个战略的规定性。简单地将这些富裕村带上“新农村建设”的帽子,他们目前的生产、生活水平并非其他村能够达到,也难成为中国绝大多数村效仿的榜样。

  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是针对极大多数的农村情况而制定的。2005年12月31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有八个方面,许多措施的规定,从农村基础实施、产业结构、村容村貌、农民收入、政府支持等方面的要求,解决农民、农村、农业的“三农”问题,消解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镇化的进展。这个建设的总要求是二十个字:“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它的关键词汇是:“工业反哺农业”、“多予少取放活”。我国农业基础总体薄弱的状况并没有改变,农民生活水平总体与城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改革开放以来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78年,农民的年均收入为133元,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为316元,差距为1比2.38;1985年农村的联产承包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农民得益明显增加,当年农民的年均收入为379元,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为739元,差距为1比1.85;2005年,尽管农民的收入有较大增加,而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则拉大了,当年农民的年均收入为3255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为10497元,差距为1比3.22。由此,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国家已经采取了许多利农的措施,比如2006年的中央财政安排里,已经取消了实行2600年的农业税,中央向农村、农业、农民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加大达到3300多亿元。

  在这项建设中,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进行符合中国国情的宣传。不赞成以“农民别墅”这样的个别案例来寻找兴奋点,来吸引读者,说不客气一些,这类宣传不仅不能引导读者,反而会误导读者。宣传中我们不赞成搞盲目攀比、急于求成,也不应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而应该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关心农民疾苦、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富祉,以各种形式吸引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周锦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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