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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理赔提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11:3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以前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即使损失在3000元以内的,也要3天才能理赔,现在一般第二天就能理赔了。”昨天,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理赔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自2006年6月1日起,《宁波市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正式实施,对于当事人依照规定自行协商处理的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物损价值在3000元以下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和申请定损

,各方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派员处理。该办法的实施对宁波各财险公司车险现场查勘定损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环节少了,手续比以往简单了,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在接到报案后,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查勘,理赔速度比以前明显快多了。

  截至目前,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理赔中心已处理此类案件200多件。据介绍,现在的情况是事故当事人报案后交警虽然会到现场,但如果符合自行协商处理办法的,交警会鼓励当事人自行协商,由保险公司处理,如果当事人无法协商的按一般程序处理,交警会采取扣车或扣分的措施。

  查勘员周伟告诉记者,现在晚上自行协商处理要求查勘的事故较多。目前的问题是,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后,事故当事人各方往往尚未协商好,又不要求交警处理,目的是选择最有利的方式赔偿,而这影响了查勘定损效率。目前,经常接到有些不适用于快速处理的案子,比如碰到机动车没有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没有驾驶证的,或者喝过酒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单方事故有物损的等情况的……碰到这些情况,车主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记者徐科文通讯员李帆张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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