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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个点上午集中整治“黑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16:16 新民晚报

  

75个点上午集中整治“黑车”
75个点上午集中整治“黑车”

  10:00上午首家报道

  本报讯(记者潘高峰鲁哲特约通讯员赵起鸿吴润元)今晨6时许,一辆浙F牌照的白色长安面包车缓缓驶入上海火车站中心广场。车门一开,一个拎着行李的乘客走下车,来到

驾驶员身边,递上一张100元人民币。说时迟那时快,藏身人群中的闸北交警便衣民警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将面包车拦下。

  今天是《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正式实施的第一天。从凌晨开始,交警部门在全市19个区的75个点展开集中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行动。记者上午来到闸北、虹口和杨浦3个整治点,现场目击交警查处“黑车”。在火车站中心广场被扣的这辆白色长安面包车,开车的是一个女司机,据交警现场询问,她从事非法营运已近2年,今天上午她从浦东机场拉一位客人到上海火车站,谈好了价钱100元,没想到钱刚到手人就被抓。

  从今天起,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开始大规模用新“武器”查“黑车”。是李逵还是李鬼,用手机大小的POS机一查就清楚。牌照是克隆的、服务卡是克隆的、计价器是克隆的……出租“黑车”的“外貌”和正规出租车越来越像,真假难辨曾给查处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但有一样东西是“黑车”无法克隆的,那就是电子营运证。全市4万辆出租车都有电子营运证,记载了车型、车号、单位、代码等各种信息。“黑车”无法克隆电子营运证。用POS机一照,出租车的各项信息便一目了然,“黑车”一下子原形毕露。

  截至上午10时记者发稿,警方已查处各类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500余辆。交警部门表示将配合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定期地开展打击“黑车”的集中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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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明确,非营业性客车只要安装了客运设施或标识,即可认定为禁止行为,可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这对查处非法营运提供了新的取证手段。这意味着,只要非营业性客车安装了计价器或出租车顶灯,不管是否正在载客,执法人员一旦发现,即可认定它为“黑车”。

  同时,《规定》加大了对非法营运的处罚力度,非法营运的出租车最高可罚5万元;非法营运长途车最高可罚10万元;对三轮车、摩托车、助动车、残疾人专用车等非法客运行为可处以1000至5000元的罚款,此前,对三轮车、摩托车载客没有明确处罚依据。

  执法人员用手持POS机检测司机营运证件的真伪本报记者张龙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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