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三部门联手 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16:48 新华网

  

三部门联手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

  资料图片

  新华网北京7月10日电(记者杜宇)记者10日从建设部获悉,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

  《通知》要求,加大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具体包括: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收取预定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非法预售或变相预售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从严查处,直至取消开发企业资质。

  加强对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系统和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商品房基本情况、销售进度、权利状态等预(销)售信息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在网上备案系统和销售现场进行公示。严禁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对违规从事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人员,要从严处理。

  加强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

  加强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有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房地产企业和不具备预(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不得参加展销活动。

  加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制定商品房销售合同格式条款时,不得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及格式条款应在订立合同前向购房人明示。

  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对房地产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等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从今年下半年起,用一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一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干预房地产交易活动。要建立房地产交易诚信机制,引导消费者依照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房地产交易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完)

  相关阅读

  房地产作为国家的支柱产业,关乎国计民生,已远远超越经济范畴,对经济结构构建,对社会安全、政治稳定都至关重要。房地产的公共属性决定了政府必须行使干预、管理和调控的职能,如果以开发商所谓“市场决定一切”为借口放弃宏观调控,房地产必将给社会带来灾难性后果。

  两三年前,做房地产销售是很令人羡慕的职业,做得好每月能拿上万元,甚至数万元,一年赚一套房子的例子也时有发生。但近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楼市销售不畅,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不断下降,同时房地产行业的考核制度也在不断规范,因此房地产销售人员的收入已经在大幅下降。

  

  如果从“国六条”出台算起,新一轮宏观调控已经进行了一月有余,身处此间,报道了太多的争议、回应、再争议、再回应。作为一个房地产记者,不得不感叹市场繁杂、规则玄妙。

  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简称37号文件)印发,这是继去年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两个“国八条”以来的又一个针对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文件,文件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两年内出台三个重要文件,各地房地产市场做何反映?对老百姓普遍关心的住房问题有何影响?记者近日深入深圳、上海、青岛等几个重点城市进行调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