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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监督:信任"偷拍"还是信任公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1:34 燕赵都市报

  一些政府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老百姓长期以来反映强烈。重庆綦江县决定由县委、县政府督察室成立一专门的暗访督察组,利用密拍设备,采取暗访手段,搜集全县63个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中各种负面音像资料,以监督其行为,轻则通报批评,重则离岗甚至免职。(7月10日《重庆晚报》)

  正如我们经常在央视“焦点访谈”中看到的一些曝光镜头,对公务员起到了非常好

的监督效果,以偷拍监督公务员行政作风似乎是一种非常有效和可靠的监督形式———不过笔者认为,摄像机虽然很到位,但能否起到监督效果,关键在于摄像机掌握在谁的手中。

  前几天,安徽省总工会等单位组织的历时半年、耗资20万元左右、有50多万人接受调查的万人行风评议活动结束。但当新闻媒体欲深入了解情况时,主办单位却只同意公布排名靠前、群众满意单位的名单,而不愿公布群众有意见的单位及存在的问题,理由是“这会影响安徽省的投资环境”———“万人行风评议”当然是一种非常好的监督活动,可因为“公布结果”的权力掌控在政府部门手中,民意的边缘化最终使一个监督活动异化成一个部门间平衡利益的评优活动。

  偷拍监督公务人员违规行为,也很容易发生这种背离原初监督目的的异化。比如,当偷拍组发现违规行为在公务员中很普遍时,法不责众,偷拍监督就会在见惯不怪中流产;比如,当被偷拍的违规行为来自位高权重的部门或领导时,很容易在“怕得罪人”思想下放弃监督和惩罚;还有,偷拍暗访的工作人员也很容易被违规者收买,使监督本身沦为一种可寻租的权力———总之,由于摄像机掌握在政府手中,如何监督、监督到什么程度,这一切只会以政府部门利益和领导意志为转移,这种政府操控着的监督很多时候只是一种营造“公务员被有效监督”的公众幻觉。

  如果綦江县有关部门真想使公务人员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应该鼓励媒体和公众成为监督主体而不仅仅是“监督看客”,鼓励他们偷拍公务人员粗暴冷淡的丑态并进行曝光,让摄像机掌握在公众手中。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无处不在、异体的、有切身利益的公众监督,才能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行政效能形成制度性的压力,才能有效驯化公共部门的效能意识。摄像机监督是天然属于民间的,只有摄像机掌握在媒体和公众手上,监督才会按照公众意志得到原汁原味的实施。

  写到这里想到了我们那一套监督制度,监督不可谓不严密,监督制度不可谓不多,借助的监督技术也不可谓不先进(许多地方针孔摄像机都用上了)———但为何监督效果很差,问题正出在“谁是监督主体”上。如果公众被排斥在监督主体之外而只是监督看客,摄像机被操控在政府手上,再多的监督制度也只是一种摆设。

  ■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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