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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司机拉“黑活”为嫖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3:03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庞海英通讯员陈明强报道开电动三轮车拉活儿的蒋某,将辛苦钱用于嫖娼。目前,蒋某因嫖娼被昌平警方行政拘留。

  7月2日晚10点左右,昌平公安分局小汤山派出所接匿名举报:小汤山镇一个无名发廊内有卖淫嫖娼行为。小汤山派出所民警便衣前往蹲守。7月3日凌晨1点左右,民警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停在发廊门前,司机进发廊后不到5分钟,便与一名着装暴露的女子一起离去。

10分钟后,三轮车开进小汤山镇某旅馆院内。民警对旅馆展开检查,发现两人正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

  驾车男子蒋某今年35岁,2004年与妻子来北京打工,之后不久,他的妻子与他离婚。今年初,他向朋友借了2000元买了电动三轮车,每天能挣几十元。挣钱之余,蒋某开始光顾小发廊,每月挣的1000多元除留下零用外全都用在嫖娼上。

  7月3日凌晨1点左右,蒋某开着摩的到小汤山镇无名发廊,与魏某谈妥500元带她出去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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