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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严格核定政府能耗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6:00 光明网
陈荣(北京公务员)

  昨日《新京报》发表社论《政府节能行动应走向开放》,提出政府各部门能耗数据要公开,外部监督渠道要畅通。笔者赞同社论的观点,但还要补充的是,政府机关要做到节能的常态化必须有刚性制度的约束。

  首先,应建立政府机关定期报告能耗数据的刚性制度,而不是靠各政府机关自觉公布。同时要建立有政府主管部门、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参加的检查、监督、考核制度,定期

公布对政府部门节能检查、考核的结果,以此约束机关干部养成节约的习惯,造就人人、时时、事事、处处关注节约的常态。

  其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节约的硬性指标并狠抓落实。去年夏季中央国家机关启动节能宣传周活动,提出的目标是“在3年内,使中央国家机关年人均能耗、水耗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10%”(去年6月14日《人民日报》)。这样的指标限定是有必要的。否则仅仅提倡一下,说说而已,很难有效。

  政府节能和其他工作一样是需要做细致的工作的,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科学严格地核定能耗、水耗定额,提出政府机关能耗、水耗的控制指标和节约指标,到时候考核,如果没有完成,有关人员要受到惩罚。

  需要提及的是,在核定指标和目标时,不能简单地采取在原先政府机关实际能耗的基础上提出一样的节约指标。要同政府机关的绩、效联系起来考量,不但要拿本机关不同时段的情况进行纵比,还要拿不同机关之间的情况进行横比,防止出现“鞭打快牛”的不公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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