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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遇车祸 气囊不救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7:19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7月10日讯(记者殷宝龙通讯员商安岭王齐亮)一男子驾驶轿车行驶时发生追尾事故当场死亡,该男子的亲属认为发生事故时车辆安全气囊未打开是造成死亡的原因,于是把车辆生产厂家告上法庭。近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厂家赔偿死者家属3万元。

  2005年2月9日,刘某驾驶一辆轿车行至京福高速公路长清段时,与前方同车道顺行的轿车发生追尾事故,刘某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刘某应负全部责任。刘某的亲属认为

,发生事故时安全气囊未打开,这与刘某的死亡有很大关系,该车的生产厂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006年3月3日,刘某的亲属将该车生产厂家告上长清法院,要求其赔偿刘某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10万元。此案经法院进一步审理,双方于近日达成调解协议,汽车厂家赔偿死者家属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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