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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美女硕士杀夫案昨在沪审理 被告人承认杀人否认分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9:05 上海青年报

  “我希望我们能白头到老,我不能忍受离婚,所以我想跟他同归于尽……”2005年8月20日,留美女硕士陈丹蕾在其美国住所将其丈夫枪击致死,并涉嫌分尸。这一历时近一年的跨国凶案昨天上午在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审理中案件突然峰回路转,先前陈丹蕾家人和律师曾多次谈及“她有精神病”之说和进行精神疾病重新鉴定的要求,均没有在昨天的庭审中提出。而在开庭前几天,陈丹蕾家

人向媒体出示的两份有可能成为证明陈丹蕾精神状况的新材料,也没有作为新的物证提交。

  本报记者 陈轶珺 实习生 魏梦晓 贾非商

  ■庭审纪实

  杀夫缘于“害怕离婚”

  由于身体状况,陈丹蕾和何雷的直系家属均没有参加昨天的庭审。旁听席上坐着的只有何雷的叔叔和舅舅。陈丹蕾手持起诉书走进法庭时一脸镇定,她看上去很瘦。

  公诉人首先宣读了起诉书,称陈丹蕾与同在美国留学的丈夫何雷因感情纠葛而积怨。陈于2004年12月持刀戳刺何雷,为此曾遭美国警方逮捕。美国当地时间2005年8月20日清晨,陈丹蕾在美国其住处内将何雷枪击致死。之后,陈将何的尸体肢解装入车内后,将车辆弃置于一停车场内,被美国警方查获。同年8月25日,陈持何雷的中国护照冒名逃离美国,次日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被边检民警发现持变造护照入境而查扣。

  此时,陈丹蕾开始说话:“到美国后,我们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闹别扭,甚至发生打斗。何雷开始向我提出离婚,这对我来说是不可接受的。

  因为我父母在我儿时离异,母亲离婚后生活过得很苦。我只要一听到‘离婚’两个字,心中就有恐惧感,我不能重蹈父母的覆辙。”在用刀戳刺丈夫被逮捕后,何雷花5000美金将陈保释出狱。但两人仍经常吵架。陈丹蕾在法庭上陈述:“自从戳伤他后,何雷对我的意见更大了。”

  何雷美国好友的证词中称,因为陈丹蕾故意伤人,当地的法院可能对陈判“缓刑,以及驱逐出境”,何已经做好了送陈丹蕾回国的准备。

  “驱逐出境意味着我无法再踏入美国国土,而丈夫却没有回国的意思。”陈丹蕾说,“我渐渐有了同归于尽的想法。”

  陈丹蕾在案发前晚和丈夫吵架后,何雷再次提到了“离婚”。陈一夜没睡,第二天一早问丈夫“有没有挽回余地”,何态度坚决,绝望的陈拿出床头柜里的左轮手枪朝丈夫后脑射击……

  承认杀夫但否认分尸

  在听到起诉书指控自己碎尸时,一直声音微弱的陈丹蕾大声表示:“起诉书内的基本事实是正确的,但是肢解不是我做的。我按动扳机后,血一下子流了出来。我想把他挪到冰箱中,但力气太小。我便上网找了一个网友JACK,告诉他我遇到了麻烦,需要帮忙。他称只要给钱,就能搞定。于是我们商定我出2000美元让JACK帮我把尸体挪进冰箱。他到后让我去超市买来塑料袋,去味剂等东西后,便叫我回避。我在外面逛了很久,回家后发现尸体已被肢解放在冰箱中。”

  公诉人认为陈丹蕾的这段自白疑点重重。“陈丹蕾的左轮手枪及子弹是化名JackWashington以300美元通过网络联系卖家购得。我们在陈的笔记本电脑中和台式电脑中,查到了购枪的聊天记录等信息。但却找不到和JACK联系挪尸的任何记录或电子邮件。何身高近1米8,陈的身高只有1米55,冰箱仅比陈略高,且是双门的,按照常理推断,不通过肢解根本不可能装下何的尸体。陈让JACK来帮忙,应该知道他只能用分尸的方法。况且陈在自己的记事本中有这样一句话:‘一定要把尸体搞定!!!估计在周二周三就能忙完。’”

  陈丹蕾的辩护人认为:公诉人不能因为陈矮、冰箱高等事实就认定是陈丹蕾分尸,因为至今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一定是陈干的。

  公诉人继续反驳:虽不能确定JACK是否存在,但分尸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便有JACK这个人,何被分尸的结局也是陈丹蕾造成的。

  辩论陷入了僵局,双方都拿不出直接证据证明陈丹蕾是否分尸。最终公诉人将“陈将何的尸体肢解”改为“陈丹蕾必须对何雷尸体被肢解负主要责任”。

  关注1

  拒绝重新进行精神疾病鉴定

  先前一直备受关注的陈丹蕾的“精神问题”,并没有在庭上展开讨论。公诉人在法庭上对证据质证时透露:上海有关医疗机构对陈丹蕾实施的司法精神鉴定结果显示,陈丹蕾没有任何精神疾病。此前,陈的家属曾称,陈丹蕾的母亲和外婆都有“精神分裂症状”,陈丹蕾本人也有“精神疾病”。

  记者从陈丹蕾的代理律师翟建处了解到,有关人员在征求陈丹蕾是否作第二次精神病鉴定时,陈明确表示拒绝。翟建在法庭上说:“虽然与陈接触时,觉得她并没有精神问题,但在刺伤丈夫保释后,陈丹蕾几乎每周去看一次心理医生。事发时,她处于无法自我控制的状态,即便没有精神疾病,她的精神也是不健全的。”

  公诉人认为,根据上海医学部门的鉴定,陈丹蕾思维敏捷、鉴定期间未发现幻想、幻听现象。事发时符合生理性冲动,而在策划及潜逃回国时,自我保护意识较强,由此可以判断她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关注2

  家属提出260万美元赔偿

  何雷父母提出了260余万美元的高额赔偿,其代理律师称,何一旦工作将有每月5000美元的工资,一生会有122万美元的收入,加上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按案发地美国印第安纳州的法律,合计为260余万美元。

  陈丹蕾哭着陈述:“他们提出再多的赔偿金额也不过分,对于两位老人的丧子之痛,我感到非常内疚。我身上还有37000美元现金,可以作为我力所能及的补偿。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服侍两位老人终生。”

  关注3

  陈丹蕾更换代理律师

  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律协刑事诉讼法律研究委员会主任翟建昨天坐在辩护人席位上。由于先前陈丹蕾的律师一直是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的何志法和修同飞。记者上周五电话联系修同飞时,他还明确表示,周一会参加庭审,因此昨天的这个改变让不少到庭人员感到突然。

  翟建称:今年6月8日他接受了陈父的委托。而对于为何会更改律师,修同飞不愿解释。而何志法则解释,之前陈父曾表示过聘请他出庭辩护的意思,称会通知他开庭的日期,但他一直没有接到通知,可能是陈父听说翟建擅长打刑事官司。

  关注4

  “志愿者”称陈有精神病

  庭审中控辩双方均未提及的“陈丹蕾有精神病”之说和进行精神疾病重新鉴定的要求,之后却在一位旁听者口中说出。此人自称是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刘锡伟教授,并向每个到场记者提供了何雷写给妻子的“八项保证”。刘锡伟认为,“这张保证书很好地证明了陈丹蕾是精神病鉴定中说的‘嫉妒妄想’。”

  记者发现,这位刘教授在本案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陈有精神病。

  自称“志愿者”的刘锡伟表示,他在美国期间看到了陈丹蕾的相关报道,于是给修同飞和何志法写信。

  但是刘锡伟的说法遭到了修同飞的否认:并没有收到刘的信件。至于刘对此案的观点和身份,他们不能发表评论。而翟建也不愿对此人发表意见。

  记者从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查证得知,刘锡伟确是该中心的主任医生,已经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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