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国有资产亟待堵“洞”防流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9:45 浙江在线

  国家审计署、财政部、国资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四部委联合派出一支多达1200多人的审查队伍,对全国32个省的烟草企业进行为期半年的“清产核资”。清查队伍将从7月15日正式开始全面的清查工作。据悉,在前一时期国家审计署对云南烟草的专项审计中,发现10多亿资产已经“流失”(7月9日《河北青年报》)。

  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并非笔者主观臆断。最近几年,一些权力持有者和利益集团,将

国有企业出售和改制视为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疯狂攫取、占有国有资产的“最后一顿盛宴”。这也成为影响民众对改革支持度的最大因素。

  一些地方的国有企业改制中接连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事件,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通过对这些国资流失案例的分析不难发现,不法经营者窃取国家财富的背后,政府部门的监管存在漏洞是更值得深究的原因。如1997年3月修订的《刑法》虽然对国有资产流失罪作了规定,却鲜见有谁因为国有资产交易发财而获罪。监管部门的疏忽、随意和走过场,有时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程度。像新华社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样一件事,一家事业单位改制完成后,职工们对会计报表上列入坏账的“9387000元”存在疑问,到主管部门询问,竟被告知:“哎呀,多写了一个零!”

  笔者认为,要杜绝和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关键是从制度入手。首先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分级产权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真正做到出资人到位;其次,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将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的股权多元化企业,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及科学的治理结构;第三,建立严格的决策程序和决策责任的追究制度;第四,坚持监事会制度。据了解,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设立以来已减少国有资产流失近100亿元。

  现实情况表明,我们对于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者失败,不是太苛刻了,而是还不够严厉,还没有严厉到足以令腐败分子望而却步的地步,还没有严厉到足以令决策者认真调查、实行民主决策的地步。因此,四部委审查烟草业乱账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对于查处问题的企业中有资产流失的,必须要以国有资产流失罪来立案。同时,按照国资委最近要求的完善和加强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办事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有关领导人员,也必须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目前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有166户,资产总额达到10.6万亿元人民币,大多分布在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一部分企业存在盲目多元化投资问题,投资管理上漏洞和隐患较多,亟待加强监管。因此,要让国有资产代表忠于职守,使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就必须明确“看门人”的权与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决策失误者和监管失职者应当被问责,承担法律责任,才能从根本上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

作者: 程春荣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