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赃兰草”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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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0:26 武汉晚报 |
汉网消息(通讯员张黎辉 周国昌 记者陈学忠)33岁的随北某镇居民孙某,昨日被该市曾都区法院以收购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去年10月14日,周某等3人(均已判刑)到曾都区何店镇,将该镇金某家种植的240余盆兰草盗走。第三天,孙某打听到周某等有一批“黑货”兰草待售,双方协商以1.1万元成交。孙某后在当地销售了一部分,获赃款55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及查扣孙某未出售 的兰草共计312株,价值22.8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