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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大中专毕业生来甬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1:5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昨天,宁波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透露,据预测,今年我市将接受大中专毕业生4万人,其中宁波生源2.93万人。而需求约为3.3万人,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日前,市人事局发出专门文件,对做好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作出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查询可登录宁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www.nbbys.com)或到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档案。

  个人不许携带档案

  凡本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档案移交到生源地政府人事部门及所属人才服务中心,或者两年内继续保留在校。其中,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可移交到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已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了就业鉴证或先落户后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其档案移交到就业地或落户地政府人事部门及所属人才服务中心,或者直接移交给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所有接收到毕业生档案的单位和部门均应在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上公布。

  简化就业调整手续

  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单位且已被派回我市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的两年择业期内,中专毕业生在毕业后当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调整就业去向的,由毕业生户口、档案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派遣手续。

  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前调整就业单位的,必须经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凭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和新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书面意见,由原就业单位和接收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直接签署调整意见。

  毕业生到就业单位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后,需调整工作单位的,一律按正常流动办理。其中,与原单位解除关系后调整到企业工作的,直接与调整后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调整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机关事业单位现行的录用或流动政策规定办理。

  到西部工作档案免费服务

  到西部及其他欠发达地区工作的本市生源应届毕业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将人事档案转到我市的,实行人事档案免费服务,并协助服务期满后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档案转交等手续。对未落实工作单位者,两年待就业期内继续免费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蔡铁锋何兵张文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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