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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1.60米上吊高度只有1.55米女教授地下室离奇自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2:16 生活报

  核心提示:2003年6月,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柳泽花被发现在自家地下室“自缢”,随后离奇痴呆。当时校园里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柳的前夫秦晓晴说,出事当天他与妻子发生许多不愉快,柳便把自己反锁在一楼地下室里上吊了;柳的娘家人则称,那窗棂只有1.55米高,身高1.60米的柳身体根本无法悬空。

  2005年6月,秦晓晴的离婚举动再次掀起一场轩然大波。近日,柳泽花的小妹柳春莉

致电记者,称最近他们将采取司法途径,请求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彻底调查。7月5日,记者来到湖北武汉,探访了仍未康复的柳泽花。

  走进神秘地下室

  5日,在华中科技大学西二区87号家属楼,记者在柳泽花父亲柳华山老人的陪同下,来到那间神秘的地下室。这是一间供家属存放杂物用的储藏室。不开灯的时候,房间里一片漆黑,只有一个小窗格能透进一缕微弱的光。

  记者看到,整个地下室高约2米,地上堆放着纸箱、自行车、打气筒等杂物,天花板上除一个电灯以外,没有任何可以悬挂的东西,要想在天花板上系绳上吊是不可能的事。唯一可以系绳,也是后来秦晓晴认为是上吊点的窗棂,其最高一根铁栏杆约为1.70米。

  柳泽花的小妹柳春莉告诉记者,姐姐身高1.60米,在这个地方人是不能悬空的。而秦晓晴则称:“对于‘究竟需要多高距离,一个人才能自杀’这一问题我不清楚,要等试验结果出来后,才知道储藏间是否具备自缢的条件。”秦晓晴还说,武汉市公安局在接到柳家人报案后,经过多次调查,已经做出不立案的决定。但长期陪女儿居住的柳华山说,公安人员从来就没去地下室调查过。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学院的吴庭俊院长在与记者交流时说:“你去现场看看,去地下室看看,那个地方能吊死人吗?另外,有谁在找自己太太的时候,第一时间会想到是在地下室?”

  一场隐瞒多时的家庭变故

  所有的一切,都缘于3年前的那场家庭变故。2003年6月14日,柳泽花所在的新闻学院领导突然接到秦晓晴打来的电话,称柳因为劳累过度昏迷在电脑桌旁,目前已被送往陆军总医院抢救。

  新闻学院领导当即通知院办公室主任万哲华前往医院探视。医生告诉万,柳泽花出现典型的急性缺氧性脑病症状,如果能抢救过来,将来生活能否自理也是个问题。

  经过几天的抢救治疗,柳泽花的病情稳住了,随即转入同济医院治疗。此时,柳泽花的丈夫———华中科大英语学院副院长、教授秦晓晴给外界的说法是:妻子因“工作压力大被拖垮了”。

  首先不能接受这种说法的是柳春莉,她目前是湖北浠水县一名小学教师。得知姐姐出事后,她立即赶到医院,发现姐姐全身抽搐得厉害,脸部肿成了猪肝色。细心的她从姐姐的后颈处发现一处淤痕,并在医院的病历上发现一行字:“自缢后神志不清”。

  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突然就要自缢呢?秦晓晴后来给柳泽花娘家人及新闻学院领导的解释是:事发当天,夫妻间发生争吵,柳泽花随后将自己反锁在宿舍一楼的储藏间。当他进去寻找时,发现柳泽花已自缢在窗户上。当初他之所以隐瞒妻子“自缢”的真相,完全是考虑妻子有很强的自尊心,将来清醒后还要做人,还要工作。

  丈夫多次变更“自缢”原因

  由于秦晓晴对柳泽花的发病原因多次改变口径,周围的人们开始向他投去不信任的目光。此前,秦晓晴在许多师生眼中是一个很优秀很有风度的人。

  秦曾在给媒体所写的一份“函件”中说,新闻学院为了让柳泽花拼命做事,先许诺她当党支部副书记或系副主任,又说让她读本校免试在职博士,可后来这些机会都给了无多少成果的学院领导的留校弟子。她不再指望,一定要考上名校并要离开华中科大,依靠自己去申请公派出国,连续申请了两年,没等到第二年结果出来,她就自缢了。

  而华中科大新闻学院的《公开声明》是:在柳泽花的病因方面,秦晓晴一直采取欺骗的态度对待新闻学院和柳泽花的娘家人。柳春莉和新闻学院领导曾先后多次实地勘察,发现这个储藏间并不高,所谓上吊处的窗棂也只有1.55米左右,人是无法悬空的。

  柳春莉一再声称姐夫秦晓晴有婚外恋,引发了家庭暴力。在病中的柳泽花也数次声称,秦晓晴将她按在储藏间的地上掐了脖子。记者在多张医院诊断书上发现,柳泽花有抑郁症史,在事发前多次发生过自杀行为。对此,柳泽花的父亲柳华山称,这些说法都是秦晓晴在诊治医生面前编造的,柳泽花已经获得了去加拿大的资格,怎么会有自杀的念头呢?

  “不清醒”的柳老师离婚了

  2005年6月6日,秦晓晴正式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与柳泽花离婚的诉讼请求。秦的理由有三条:一是夫妻分居两年,没有夫妻生活;二是妻子的自缢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身体和工作;三是妻子的父亲及家人的纠缠严重地干扰了他的生活和工作。期间,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办公室对柳泽花进行了司法精神医学鉴定,认定其无民事行为能力。

  8月16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判决宣告柳泽花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成年女儿秦丽斯为柳泽花的监护人。就这样,女儿代母出庭,与父亲秦晓晴就离婚一案对簿公堂。

  9月14日,洪山区人民法院主持协调,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双方约定共同拥有的住房归秦晓晴居住使用(取得产权证后归秦晓晴所有),柳泽花获得17万余元的补偿,家具和电器归秦晓晴居住使用,并补偿5000元给柳泽花,其他存款债务共同分担。

  年迈父母守着痴呆女儿

  柳泽花的父母都是70多岁的老人,为了照顾痴呆的女儿,他们从湖北乡下搬到了这里。

  最近一段时间,柳泽花的病情有所好转,能自己看一些书籍杂志,但仍然不能开口说话,也不能写字。目前仍存在严重智障,连吃饭、上厕所等小事都不能自理。

  柳华山老人最担心的是女儿的后半辈子怎么过,他说,现在秦晓晴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给柳泽花,柳泽花的工资收入全部由女儿领取,但女儿现在很少来看她。

  时间在一天天过去,这起大学女教授离奇痴呆的谜团似乎将被时间尘封,但世间毕竟还是有那么多清醒的人。谁是柳泽花事件的始作俑者?谁该为柳泽花的离奇痴呆承担责任?我们期待有关部门给予满意的答案。据《法制周报》报道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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