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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自住房”又该谁界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3:30 现代快报

  国家九部委有关房地产调控的规定自6月1日起执行后,各家银行的配套细则迟迟没有出台。继本报上月报道的“90平方米如何界定”这一有争议的问题之后,“何为自住房”成为又一个议论焦点。记者昨日采访发现,南京各家银行在这一贷款政策上并不相同。从银行现行政策来看,一方面自住房要鼓励,90平方米以下可享受首付2成的待遇,另一方面,如果是第二套、第三套住房,银行贷款要在首付、利率上进行控制。当老百姓购买了第二套房产、且用于自住时,他们究竟能享受什么样的贷款政策?

  “何为自住房”,该由谁界定

  现状

  银行贷款政策不一

  根据九部委的调控规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20%的规定。但对于何为自住房、自住房如何判断,目前各家银行并没有细则出台。

  市民孔先生前年在江宁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住进去之后不久,他就发现,由于路途较远,自己和爱人上班在途中花的时间太长,孩子在新街口附近上学,想要不迟到凌晨6点多钟就得起床。考虑再三,孔先生决定在新街口附近再买一套小户型,打算一家三口平时住在新街口,周末住到江宁。

  孔先生买的是第二套住房,用于自住,银行对他实行什么贷款政策呢?工行、建行、交行的工作人员称,只要他们从个人征信系统中查出了这是第二套住房,那么银行就要按照第二套住房的政策来执行贷款利率及成数,也就是利率不下浮,实行基准利率,首付一般3成以上。但是中行、农行、浦发银行表示,即使客户购买的是第二套住房,只要用于自住,也可以享受利率下浮10%,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也可以享受首付2成的待遇。更有一家股份制银行称,“只要客户在我们银行是第一次贷款,我们都视为第一套住房,享受第一套住房的优惠待遇,在贷款利率、贷款成数上享受优惠。”

  问题

  自住房该如何界定

  对于同一个购房人,为何南京多家银行的贷款政策不一样呢?“现在很多政策都没有细化,本来就有矛盾的地方。”南京一股份制银行贷款中心相关负责人给记者举了个例子,比如上世纪80年代购买了房改房的那批市民,现在不少在换房,对于他们来说,也没必要把原来的房子给卖掉,他们现在买的虽然是第二套房产,但他们也是自己住啊。再比如有些白领,的确有两套房子,但他们说是给父母住或是给子女住的,这些房子说是自住的用途也不为过。

  但是现在没有细则规定什么是自住房、如何界定房子是否用来自住。对于银行来说,现行政策本来就有相悖的地方。一方面自住房要鼓励,90平方米以下可享受首付2成的待遇,另一方面,如果是第二套、第三套住房,银行贷款要在首付、利率上进行控制。如果市民购买了第二套住房仍用于自住,那么银行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或是银行的需要去决定究竟利率、成数如何确定。

  建议

  早日出台统一标准

  昨日,南京一银行信贷中心负责人称,目前仅仅靠征信系统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他建议,对于银行业来说,还是应该出台一个统一的细则,而且政策制定上应该更合理。

  “现在有些标准并不是太合理的,比如,有的人虽然买了五六套房子,明显是炒房的,但是他没有贷款,银行因为没和房产管理部门联网,查不到这些信息,他在贷款买下一套住房的时候,就能享受到第一套住房贷款的优惠政策。而一些人虽然是贷款买了第二套住房,但是真的用于自住,或者是出租供子女将来上学用的,这些人却因为征信系统有了第二套的记录,得不到优惠。”这位人士称,如果真是这样,征信系统就没有发挥出原本的作用。

  他建议,银行业应该出台一个统一的标准,比如根据目前的现状,规定至少三套以上住房才在利率、贷款成数上进行控制,毕竟目前一个家庭有两套房子有很多合理需求,或者干脆在几套房子的总面积上进行控制,达到多少标准,再进行控制。这样,对于银行来说,更具操作性,而且也能达到鼓励自住房的目的。

  快报记者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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