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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禽流感举报人因诈骗、敲诈勒索被判3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4:15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7月11日电(记者王骏勇)曾向农业部举报安徽天长禽流感疫情的江苏高邮鹅农乔松举,因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日前被高邮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去年10月,乔松举因举报安徽天长禽流感疫情而受到公众广泛关注。同年11月,乔松举涉嫌犯罪被高邮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3月31日,高邮市检方以其犯诈骗罪、敲诈勒索

罪,向高邮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乔松举的犯罪情节共10起,其中诈骗罪4起,敲诈勒索罪6起。检方认为,被告人乔松举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一人犯有两罪,应予数罪并罚。乔松举本人及其辩护人对检方的指控大多予以否认。

  法院经过审理,对检方指控的4起诈骗罪予以认定。其中,2004年8月底,乔松举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谢某鸡蛋,进行低价销售,后制造鸡蛋变质被查处的假象,拒付货款10800元。同年12月和2005年1月,乔松举分别在举报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兽医研究所和上海市奉贤畜牧兽医站销售未取得国家批准文号的疫苗过程中,要求多开发票,骗取农业部报销款6130元和12170元。乔松举向农业部举报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兽医研究所销售未取得国家批准文号的疫苗,在农业部工作组查处过程中,乔松举冒充工作组组长身份,以要求支付差旅费等名义骗取该研究所1.9万元。

  对检方指控的6起敲诈勒索罪,法院认定了其中2起,认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但仅实得800元;其余均犯罪未遂,犯罪情节显然轻微,故免予刑事处罚。乔松举诈骗犯罪的赃款未退出,应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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