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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澳三地游消费纠纷维权合作机制彰显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5:21 新华网

  新华网深圳7月11日电(记者 李南玲) 又有一批内地消费者将享受到深、港消费投诉互通带给他们的便利。24宗内地涉港消费投诉近日由香港消委会移交至深圳市消委会,由香港消委会帮助追回的近5万元退赔现金及物品,将由深圳市消委会转交到当事消费者手里。

  据悉,两年多来,深圳市消委会已与香港消委会合作处理内地游客到香港购物的投诉2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

  这次由香港消委会投诉部首席主任陈永佳交接的24宗投诉,全是6月份内地游客在香港购物时引发。24宗投诉所退赔的物品和现金,合计总金额49822.5元人民币。其中更换物品12宗,挽回经济损失22100元;退赔现金12宗,金额27722.5元。

  近两年来,到香港、澳门旅游的内地游客大幅增加,集中在购物方面的消费纠纷也日益增多。投诉涉及的商品类别包括数码产品、药品、金银饰品等。其中照相及摄像产品占41.67%,视听产品占29.17%。这两类产品的投诉所占比例大,涉及金额大,存在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内地消费者离开购买地后,主张权利十分困难。深圳市消委会充分发挥毗邻香港和澳门的优势,多年来一直努力与香港、澳门消委会建立解决跨三地旅游消费纠纷的合作机制。2003年,深圳市消委会与香港、澳门、珠海等地消委会共同签署了“深、港、澳、珠”消费维权框架合作协议,实现了四地消费者投诉互通;2004年,深圳市消委会加强了与香港、澳门消委会的经常性联系,打造了简便、快捷解决消费者投诉的“绿色通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据了解,内地游客无论是直接向香港消委会投诉,还是向当地消委会投诉,有关个案都由深圳市消委会代转。投诉处理完毕后,香港消委会将退回的物品和现金转交给深圳市消委会,由其发送给全国各地消费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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