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被网络视频“现场直播”的蒙面盗贼被判刑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21:22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7月11日电(记者 朱立毅)浙江省湖州市一名持刀入室抢劫被网上视频“现场直播”的蒙面盗贼车锋锋11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今年4月21日中午,家住湖州市区的蒋某正与开寄卖店的女性网友陆某视频聊天,忽然,蒋某听到陆某大叫一声,接着视频中就出现一个头戴红色头罩、手持刀具的人。蒙面人用刀指着陆某,然后用绳子捆住其双手,并向她要钱。见此情形,蒋某急忙打电话报了案。

  接着,蒋某又看到蒙面人从电脑桌上取走抽屉钥匙,并从抽屉中拿出一叠百元大钞和一部手机。随后,蒙面人又绑紧陆某,并离开房间,从镜头前消失。

  受害人陆某说,当蒙面盗贼强行入室把她推到电脑桌前坐下时,她便想到了自己开着电脑视频,因此,她从电脑前的椅子上站起来,以便网友看清屋内的情况。于是,蒋某就在视频中看到了抢劫的全过程。车锋锋抢劫后跑出寄卖店不久,就被接到报案赶来的警察和附近群众当场抓获。

  “蒙面人从进来到出去整个过程有十几分钟时间。”蒋某在作证时说。被告人车锋锋说:“因为我把摩托车当在陆某的寄卖店里,想到自己没钱按期赎回,便产生了抢劫女店主的念头。”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车锋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持刀、捆绑等暴力手段,在被害人的室内劫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属“入户抢劫”,故依法判处车锋锋有期徒刑10年。(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