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弱女以跳楼抗争传销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06: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毕征 通讯员穗法宣)男友口中的“网络连锁业务”竟是非法传销,男友口中的“家”竟是传销窝点,误入魔窟的弱女阿杏不得脱身,最终选择了“从六楼跳下”。该案日前宣判,三传销头目因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被重判十年以上徒刑。

  2005年11月6日晚8时许,一名年轻女子从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太和北路宝生五巷一民宅六楼纵身跳下,当场身亡。警方赶至事发现场调查坠楼事件,却意外端掉了非法传销窝

点,涉嫌逼死受害人的三个传销组织头目王四勇、刘瑞容(女)、余文江被当场抓获。经查,死者系一广西籍女子,名叫阿杏,系余文江的“女朋友”。

  阿杏在跳楼的当天上午,曾偷偷向好友小嘉拨出过求救电话。据小嘉回忆,“当时,阿杏打通了我的手机,但没有说话就断线了,我打回去,阿杏用很低沉的声音说她现在被非法传销人员关着不让走,让我快来救她。电话中还听到很多人的声音,我刚想问她时就挂线了。”

  逼死阿杏的三名嫌犯之一的王四勇供述,他是新亚公司“家长”。“我在‘新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事网络连锁业务,职位是‘家长级业务员’,负责‘家庭’其他业务员的日常工作和饮食起居,成员都称我为‘王总’。11月5日晚,余文江带了一个广西女孩来‘家’,那女孩看到我们是搞传销的就想走。我和余文江、刘瑞容就阻拦她要她先住一晚。我吩咐刘负责晚上休息时看管她,不让她离开。余一直在她身边,不给她自由活动。11月6日起床后,他们就在房间里听网络连锁知识的课,那女孩看见当时的情况后很冲动,提出要离开,还哭了。她冲到门口,门口有人看守,她没跑掉。余和刘上前拉住她,劝她不要走,她只好回到原来地方听课。后来,女孩在厕所用手机打电话被发现,余就将她的手机抢了过去。一直到晚上,那女孩说要洗澡,进入洗手间后没多久就有警察来了,后来才知道那女孩从楼上跳下去了。”

  法院认为,王四勇、余文江、刘瑞容非法拘禁他人,强迫他人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并导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王四勇、余文江、刘瑞容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六个月和十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