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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举报者怕曝光奖金送上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08:26 沈阳网-沈阳今报

  近日,天津市公安局制定出台《关于群众举报刑事案件线索和抓获刑事犯罪分子的奖励办法》。据介绍,群众的举报,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只要是经公安机关确认的举报刑事犯罪线索和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行为的,不论是天津市还是外地的群众,均依照奖励办法给予相应的奖励:破获天津市发生的一般刑事案件,每次奖励500至2000元;破获天津市发生的重大以上刑事案件,每次奖励2000至5000元;破获天津市发生的影响较大的重大以上刑事案件,每次奖励5000至10000元。

  被奖励群众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到受理案件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综合室或市刑侦局指挥室领取奖金。对不愿前往公安机关领取奖励的举报群众,公安机关应主动提供上门服务。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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