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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农村建设撑起法制绿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08:38 法制日报

  西安市检察机关不断搭建检察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的新链条,倾力在乡村撑起一片法制绿荫。

  再也不担心赔偿款发不到手里

  农村征地拆迁中,一些地方农民往往不能及时拿到赔偿款。去年初,西安市阎良区

检察院实行“专款专户”制度,赔偿款项不再经过村干部之手,由征用单位直接设户,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直接发放给农民。一年下来,阎良区检察院监督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兑付了2100万元赔偿款,涉及农民2000户。

  由点到面,阎良区检察院今年又规定,凡编入区政府2006年经济发展计划的农业建设项目,一律由检察院职务预防部门与主管单位、建设单位签订廉政协议书。检察机关从招投标环节开始,到原材料购置、施工建设、项目验收,以及各类赔偿、补助款放发,现场同步监督,严防农业建设资金被挤占挪用,保障建设项目质量。

  我们欢迎走村串户的检察官

  今年4月,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付建营,带领几名检察官来到辖区十几个村庄,逐门挨户向村民们宣传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监督业务。民事行政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业务中的“新字辈”,同时又和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不少农民群众至今仍不知道对法院判决不公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还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抗诉。检察官们播放音像资料,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讲解介绍自己的工作业务,教授农民依法维权的方法,农民群众很高兴:“我们欢迎你们这样走村串户的检察官!”

  实际上,长安区检察院已举办了40多期对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法律知识培训班,并深入到田间地头向“村官”们宣讲涉农法律法规。

  未央区检察院则建立了农村基层选举前对参选人员的法制轮训制度,检察长吴和平也多次为村官们开办法制讲座。

  我是一名农村检察信息员

  王端,西安市阎良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现在,她又是阎良区人民检察院聘任的一名控申检察信息员。

  西安市检察机关目前已普遍在乡镇一级的农村建立了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联络站。联络站的主要职能,一是确保检察机关及时受理、快捷办理职能管辖的举报与控告、刑事申诉与赔偿申请;二是密切检察机关与基层农村的联系;三是配合检察机关排除调处不稳定因素、处理涉检信访问题。

  阎良区检察院的控申工作联络站已聘请14名信息员,妥善处置农村突发事件6次,排查矛盾隐患32次。

  蓝田县检察院还专门设立了农村服务热线和推行检察院领导定片包干、检察官到农村定期“下访”制度。“我们县是山区县,交通不便利,”检察长同振魁介绍“下访”动因时说,“我们只想服务心贴心、实打实,真正方便农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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