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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丈夫的前妻赶出家门 这套房子该归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0:17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记者孙珺实习生周容汝张晓莉通讯员刘友华)近日,家住硚口古田二路的李芳被丈夫的前妻赶出了家门。

  据李芳介绍,丈夫许某离婚后,2005年与她结婚。今年,丈夫因病去世。不久,丈夫的前妻带着孩子将她从房屋中赶了出来。

  据了解,许某的父母过世很早,房子是在许某第一次婚姻存续期间留下的。父母过世后,除许某大哥外,其他子女都放弃了继承。

  为给许某治病,李某将房子抵押卖给了赵某,但赵某并未入住。

  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童高波律师认为,房子是许某父母的遗产,由许某和其大哥继承,许某可分得1/2。此房是在许某第一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许某与前妻应各分得许某名下的1/2,李芳与前妻的孩子再共同继承许某留下的房产份额。而赵某购置房产时未经共有权人同意,属无效合同。(文中人物均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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