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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包”不该有“账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0:38 贵州都市报

  卫生部高官赞成设立“红包专项账户”,在间接意义上极易使医生形成“不怕收红包,只怕不上交”的“亚腐败”思维定势

  7月10日,卫生部召开例行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日前,北京等地在查处医药商业贿赂中公布了“红包专项账户”。对此,毛群安表示,设立这个账户,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医务人员对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而且还能促

进行业内自查自纠工作。“所以,我们赞同各地设立账户”。(据7月11日《文汇报》)

  “红包专项账户”制度类似于多年前在全国各地试行的廉政账户制度。“红包专项账户”的合法化,意味着医生收受了不该收受而又难以退回的红包后,如果及时将红包存入由医院指定的专项账户里,便免受刑责追究。不难看出,卫生部高官赞成设立“红包专项账户”,在间接意义上极易使医生形成“不怕收红包,只怕不上交”的“亚腐败”思维定势,而这显然违背了医界反腐初衷。

  事实上,作为与“红包专项账户”制度异形同质的廉政账户制度,此前早已在全国规模范围内进行试验了。事实证明,廉政账户制度并不能从根本意义上起到制止官员行贿受贿目的,因此,该制度也早已被诸多试行单位“迷途知返”地抛弃了。“红包专项账户”制度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触及“红包受贿”这块奶酪,没有在医药商业贿赂的症结问题上找准“病根”、“对症下药”,而仅仅在外部上进行一些辅助性“治疗”,因此,尽管动机善良,却无助于国家对医药商业贿赂的惩治和制止,明显是一种非科学、不合理而又短视性的医界反腐举措。

  从严格意义上讲,健康的医疗体制是绝不允许医生收受红包的,医药商业贿赂行为本身其实也反证了“医疗体制病态”这一点。为此,长期以来,医药商业贿赂总是以避光暗流的形式存在。按理,作为医疗管理最高层的卫生部,应该以一种毫无讨价还价余地的原则对“红包暗流”说“不”才对,可人们却遗憾地看到,事实并非如此。

  禁止医生收受红包是个反对医药商业贿赂的原则问题,在此事上不允许讨价还价。因此,笔者以为,赞成医院设立“红包专项账户”,是一种原则性缺失下的短视创意行为。作者:张少华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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