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生活污水排入镜泊湖11家单位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2:00 生活报

  本报记者 芦伟坤

  本报讯因将生活污水直排镜泊湖,近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镜泊湖周边的11家接待经营单位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这些单位在7月10日前缴纳罚款,其中6家经营单位同时被勒令关停治理。

  从2000年开始,随着湖区内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宾馆、招待所,每年向湖里排放的生活污水日益增多。从2001年起,牡市开始着手治理,要求湖区周边的经营单位安装污水处理设施,镜泊湖水质有了较大改善。

  2005年年初,牡丹江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镜泊湖周边的17家污染源单位,在2005年8月30日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接到通知后,这些污染源单位除几家自行停业外,另外11家单位都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牡市环保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其中,林业疗养院、水产度假村、志富度假村、樱花山庄、镜花缘别墅、龙茗湖别墅等被勒令关停治理。

  (生活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