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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未富先老”政府责无旁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2:00 生活报

  本报评论员 初阳

  国家权威部门的一份调查指出,在中国10座城市的新增退休人员中,提前退休的已占到了近三分之一。中国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按个人60岁后领取养老金设计的。而由于种种形式的“提前退休”,中国职工平均退休年龄低至53岁,这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迅速面临“未富先老”问题。从多支付和少缴费的角度来看,一个提前退休的职工对中国的社会养老

保险基金的影响最少3万元左右。(《瞭望》周刊)

  “未富先老”,这大概是工薪阶层最不愿意接受的情况。如果某个人辛辛苦苦地工作了一辈子,到了退休的时候还未能攒够一笔安享晚年的钱,这无疑是令人同情的。但是,如果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账户也面临这样的问题,那就不是令人同情的问题了,这将转化为一种普遍的社会问题,一个退休老人如果无法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领到养老金,他将如何生活?

  光靠家庭保障肯定不行,在未来的二三十年里,我们即将面临这样的情况:一对年轻的夫妇至少要供养四个老人,加上孩子,无论金钱还是精力都无法承受。理想的模式当然是先富后老,有了足够的经济来源才能解决生活照料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当我们工薪阶层中的绝大多数人,不得不在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而我们的养老金账户中并没有准备好足够的养老金,这笔钱要靠正在工作的人缴费供养,家里家外一样窘迫。

  有人提到了“提前退休”问题,认为退休年龄偏低导致这部分人缴费不足,加剧了僧多粥少的状况。其实,这种“指责”是没有道理的。有多少人是愿意提前退休的呢?事实上,正是一些企业的改制致使大批富余人员不得不以“提前退休”的方式直接被推入了社会养老保险的行列,这些人实际上以自身利益的损失承担了改革的成本。与其说这在无形中给正在建立和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还不如说是改革欠了这些人的账。

  应该说,在改革开放刚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还是一个人口年轻化的国家,多数人供养少数人的模式使全社会有了更强的承受能力。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欠下了账。现在,我们应该意识到,随着老年化社会的逐渐接近,也就快到“还债”的时候了。未来养老保障体系的构建,必须大力发展社会养老,这是已被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明了的。社会养老保障同其他社会保障一样,是带有强制性的保障,要在政府的主持和监督下实施。因此,对于现在因“提前退休”而反映出的“未富先老”,政府一方面要未雨绸缪,同时还要表现出责无旁贷的决心。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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