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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学生使用校园器械受伤学校担责4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4:33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辛建华记者侯晓非)中学生小李在课间使用校内健身器械时摔伤,造成九级伤残。在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后,日前,他得到了校方1.3万余元的赔偿。

  就读于市第十五中学的小李,在一次课间与其他同学一起在该校操场玩起了“悬空滑车”。当上课铃响时,小李争到了玩最后一次,滑到了滑车的中间,悬在空中。由于前一天普降大雨,操场上有积水,为了不将衣服弄脏,小李大劈叉跳下,想避开积水,可还是不

慎摔在了水里,致使右肘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小李一连在医院住了14天,花费了5000多元的医药费。

  出院后,小李认为自己受伤学校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就将学校告上法庭。但对一审法院判决校方仅承担2000元经济帮助款的结果表示不满。他提出,校方购进的这台“悬空滑车”不是正常有资质厂家出品的,没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并且当时器械对应的地面有积水,也是造成自己受伤的主要原因之一,学校没有对该器械尽到维修管理的义务。

  市中级法院认为,小李摔伤主要是因为对器械使用方法不当造成的,应该承担60%的主要责任。同时,该产品确实没有说明书,学校未尽到对该器械的维修管理义务,对该器械对应表面的积水没有及时清除,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判令校方赔偿小李医药费、护理费和伤残补助费等费用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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