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贴保险标志将罚款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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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5:32 深圳晚报 |
不贴保险标志将罚款200元 ■规定从10月起实施■私家车不上交强险将罚2100元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7月11日从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后,交管部门执勤执法工作当中,将要查验交强险的标志。对于没办理机动车保险的车辆,公安机关可依法扣 留车辆,也会处以最低保险限额应交纳保费两倍的罚款。对没携带或在车辆上粘贴保险标志的,可处以200元罚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于7月1日开始实施,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按照法规,交管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机动车检验时,要查验车辆所有人或者登记人的交强险的凭证和标志。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副局长王金彪说:“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对于没办理机动车保险的,公安机关依法可扣留车辆。”对没办理交强险的,会处以最低保险限额应交纳保费两倍的罚款,私家车不上交强险将罚款2100元。对没携带或没在车辆上粘贴保险标志的,可处以200元罚款,该规定从10月起实施。 记者还获悉,今年1至6月,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90270起,造成41933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有所下降。而私家车交通肇事明显上升,上半年私家车肇事104078起,导致19289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42.9%和44.4%。 粤港(澳)两地车交强险保费比内地车低一半 据信息时报报道记者7月11日从保监会网站获悉,保监会公布了针对粤港(澳)两地机动车的交强险费率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记者发现,相对内地车辆,粤港(澳)两地车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费率都低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