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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应有容纳公民“挑刺”的雅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7:05 国际在线

  作者:朱四倍(个人文集)

  吉林省吉林市退休工程师肖龙云,2003年被市政府聘为政务公开监督员,由于他敢于“较真”“挑刺”,被一些人视为“异类”,次年市政府不再聘他为政务公开监督员,理由是他年龄太大,而他以个人名义继续做着义务监督员的事儿。(见《新京报》7月12日)

  由于肖龙云的“较真”“挑刺”,把一些部门“搅和苦了”,甚至影响到了某些人的升迁,被一些人视为“异类”,最终“下岗”。或许,这是一些人希望看到的结果,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肖龙云本人和公众希望看到的结果。由此,我们可以反问:政府何以容纳不下一个敢于“较真”“挑刺”政务监督员的存在?难道政府需要的政务公开监督员都应该是“老好人”吗?假如真的如此,那要政务公开监督员何用?

  从表面上看,这是政务公开监督困境的表现,从实质上看,笔者以为,这是政府和公民之间关系定位不清的必然结果。我们知道,公民是政府存在的目的,政府是公民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更应体现公民作为国家主权的拥有者的权利:公民把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权力委托给政府,政府是这些权力的执行者。不言而喻,政府在行使这种权力的过程中必须接受公民的监督,这种监督权应该是人民享有当家作主、管理国家权利的题中应有之义。正因为如此,政府不但应有而且必须具备接受公众监督的“雅量”,接受公民监督是一个政府天经地义的责任。

  在现代民主政治框架下,政府权力的约束机制主要来自民主、法治和公民社会。权力是腐败的根源,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告诉我们,公民赋予政府的权力如果不加约束,必然导致政府权力的滥用。监督是现代政治权力运行的控制机制,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对惩治腐败,促进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率,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重用。特别是进入现代社会后,伴随着政府事务范围的拓展与政府行政权力的不断扩大,加强对政府权力监督和制约的吁求越来越强烈。但在大多时候,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政府常常会出于自利因素的考量,而回避监督。政府辞退敢于“较真”“挑刺”的肖龙云,既是缺少接受监督雅量的表现,也是回避监督、拒绝监督的结果。

  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指出: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我们必须明确,政府公务人员是由人组成的而不是由超道德

  的神组成的,政府行为也必然受公务人员个人行为的影响和制约。从人性假定的角度来看,组成政府的公务人员都是理性经济人,天然具有自我和趋利意识,天然要使效用最大化,直到他们遇到的抑制为止。作为社会组织的政府同样也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也会追求政府的组织自利和公务人员的个人自利。因此,除了为社会服务的公利性外,政府同时还无可置疑地具有自利性,正是这种自利性影响了政府的行为。而这是政府辞退敢于“较真”“挑刺”的肖龙云重要诱因。卢梭认为,公民把国家具体事务的管理权力委托给政府,政府是这些管理权力的执行者,是公民的仆从。政府的国家事务管理权在执行中必须接受公民的监督。因为政府权力的滥用和自我膨胀导致其腐败或是暴政。在这个问题上,国家不能以公民缺乏文化为理由剥夺他们的权利。那么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政府能因公民“较真”“挑刺”而拒绝监督吗?

  政府不能没有接受公民监督的雅量!

  

  审稿:刘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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