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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统筹城乡发展高度布局劳动保障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8:4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12日电题:从统筹城乡发展高度布局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谈新农村建设

  记者 刘羊旸

  “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

的要求,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布局劳动保障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胡晓义表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劳动保障部门将重点围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构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等开展工作。

  今年起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目标任务已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并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做了具体安排,今后5年,全国将有4500万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胡晓义说。

  胡晓义告诉记者,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或进城务工的趋势,劳动保障部部署从今年起,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首先在作为农村劳动力主要输入地的东部7省市,选择约30个城市进行试点,搭建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城乡平等就业机制,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

  对作为农村劳动力主要输出地的中西部省份,劳动保障部从去年底确定了50个劳务输出示范县,着重加强县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信息;积极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模式,努力解决好农民进城求职有门路、上岗有技能、权益有保障的问题。通过建设示范县,对促进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

  目前,劳动保障部正在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 “十一五”期间计划每年培训800万人。此外,劳动保障部还将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加强和改善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

   着力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保问题

  “在社会保障方面,要着力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主要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问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农村养老保险问题。”胡晓义说。

  今年劳动保障部推出了以煤矿、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平安计划”,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基本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之内,今年就要实现大中型煤矿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同时,根据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特点,劳动保障部门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工伤后的认定、鉴定、领取待遇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如农民工遭受工伤后确定的长期待遇,允许选择一次性领取。

  此外,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雇主缴费”的原则,劳动保障部门专门为农民工“量身订做”了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办法,并部署今后3年持续开展农民工参加医保的专项扩面行动。此外,还将积极探索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衔接的办法。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也在积极探索中。

  在谈到如何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时,胡晓义说,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坚持政策可衔接、政府财力能承受、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项目和标准,建立符合被征地农民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保障部已作出专门部署,采取多种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

  胡晓义还透露,目前,劳动保障部正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加大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以城镇化进程较快的地区和农村富裕地区为重点,开展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四大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为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劳动保障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国性的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检查活动。同时,采取四大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一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二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被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过欠薪行为的企业,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企业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三是全面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防止一些企业以计件工资名义压低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四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此外,从今年开始,劳动保障部部署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争取在3年之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还将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的特点,指导各地制定相应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12333”的作用,面向社会提供政策解答、信息咨询和维权举报等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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