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0:00 东南早报

  市教育局发出紧急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日前向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暑期游泳安全管理工作。

  入夏以来,泉州频发学生暑期溺水死亡事故已引起了市领导的重视,7月上旬即批示

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县(市、区)要予以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协同学生、家长、社会加强学生暑期安全宣传教育,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预防学生暑期溺水事故发生。

  市教育局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社区、村居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学生暑期安全工作。要反复强调中小学生特别是外来工子女学生不准在无家长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