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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面来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4:41 大河网-河南商报

  为何富人成为逃税主力军?

  对于年收入12万以上的“富人”们来说,他们即将面临空前严格的个税监控。上周,国税总局司级官员在为上海财税系统所作的一次报告中透露,近期将出台高收入者个税自行申报操作办法。(7月12日《河南商报》)

  一项统计显示,中国的富人约占总人口的20%,但是他们上缴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的10%。

  为何富人成为国内逃税主力军?就目前税务部门的监控系统而言,只能监控到工资薪金所得个税代扣代缴部分,而“富人”的大量个人所得,恰恰是在这个监摇系统外循环。收入越高的人,其资产分布越多元化,工资外的收入也越多,也越难监控,个税“劫贫济富”一说也由此而来。

  的确,制度缺陷是富人逃税客观存在的原因,但是,笔者认为,职能部门的有法不依和执法软弱是富人逃税成风更为主要的因素。对于偷逃税行为,我国不是没有法律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执法疲软助长了富人争相逃税。

  实际上,富人逃税并非无可救治。一方面严格法律法规,对偷逃个税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现有法律法规执行,不打折扣,并给予重罚;另一方面加强公众监督,完善修补现有制度,只有这样,富人才能成为真正的个税主力军。

  (原载《珠江晚报》,作者:吴睿鸫)

  公民立法

  建议权的“最大化”

  为提高公益诉讼的胜诉率,维护广大公众的权益,郑州两位市民从2003年开始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诉讼法(草案)》,经过4年反复推敲和琢磨,最终于近日定稿。他们希望能联系上30名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联名提交这一立法案。

  郑州两位公民主动“代拟草案”,可以视为公民立法建议权的“最大化”。立法建议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确认了公民的建议权。《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体现出公民拥有立法建议权的法律精神。

  长期以来,由于权利模糊、渠道不畅等原因,公民行使立法建议权受到一定的局限。可以说,郑州这两位公民“代拟草案”的做法,引入了一种新的公民行使立法建议权的形式,对于推动公益诉讼立法具有难以估量的价值,对于今后公民行使立法建议权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原载《北京青年报》,作者:宣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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