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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养情人妻子离婚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4:41 大河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记者肖风伟实习生高君晓)丈夫整天在外面陪情人不回家,妻子申请离婚并获得精神赔偿。

  1993年,郑州市管城区刘女士与钟某经人介绍认识。次年,恋爱一年的两人就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婚后,两人生有一子。1999年10月份以后,钟某在外面寻找新欢,为此,刘女士没少和钟某吵架。

  2000年,钟某曾两次到法院要求与刘女士离婚,但被法院驳回。同年11月,刘女士与钟某分居至今,在分居期间,钟某与情人在外面租房同居。刘女士终于忍无可忍,遂向法院提出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与钟某虽系自由恋爱结婚,但婚后钟某未能珍惜夫妻感情,有配偶却与他人同居,双方分居两年以上,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和好无望,故支持刘女士的离婚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因钟某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刘女士无过错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昨日,管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刘女士与钟某离婚,钟某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240元,并赔偿刘女士精神抚慰金2000元。

  (线索提供梁刚吴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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