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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竞争逼出的权利回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5:0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交通银行近日宣布,在该行最新出台的个人房贷新政策中,原先客户必须购买的房贷险,现在改由客户自愿决定是否购买。事实上,不久以前,工行、中行和建行等已开始实行向优质客户减免“强制房贷险”的政策,不过交行此举,彻底突破了客户“门槛”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是各大银行间商业利益之争逼出的权利回归。

  随着政府对楼市调控力度的不断加强,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一个现实的压力正是房贷业务的萎缩,争夺客户成为各银行必不可少的功课。然而,银行手中的“杀手锏”并不多,具体的放贷政策并没有多少弹性。如此背景下,商业银行在“强制房贷险”政策上松口,成为无奈中的必然。

  对于房贷险这个险种,应当一分为二地去看。一方面,投保者在房产遭遇天灾或出现人身意外时,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相应保额的赔付,减少可能的风险;另一方面,在之前很长时间的实践中,贷款人处在一个不公平的地位。银行以强制的方式,迫使客户交纳房贷险,而使自己免于风险。更本质的问题在于,应不应当投保和应不应当强制是两回事情。投保者至少应该获得选择权,这种权利不能因为银行单方面的利益考虑全然牺牲选择权。

  交通银行推出的新房贷险政策,显然正是商业竞争的手段。而这个手段,给了贷款客户意外的收获。一个收获是获得了选择自由:在不菲的保险金与可能要面对的风险之间作出选择;另一个收获是,即便客户选择投保,也增强了博弈的能力。

  其实,客户交纳的保险金,往往有多个主体参与分配利益。参与者涉及开发商或中介、银行以及保险公司。伸手即可得的利益谁愿意放弃?商业银行主动把选择权交还客户,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既有的潜规则。客户选择投保时,过程更为透明干净,甚至可以通过谈判获得有优惠的保费待遇。

  汪晓波(上海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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