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两年后新建建筑全部要节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6:00 深圳商报

  深圳出台建筑节能“十一五”专项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

  两年后新建建筑全部要节能

  

两年后新建建筑全部要节能

  【本报讯】再过两年多的时间,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新建十二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将全部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昨日,在全市建设系统发展循环经济工作会议上,《深圳市建筑节能“十一五”专项规划暨2020年远景目标》(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目标》)正式出台。《目标》明确,“十一五”期间,全市的新建居住建筑,有20%将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5%的新建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光伏并网系统。同时,深圳将扶植“一个产业、三个基地”,即建设太阳能产业以及太阳能光热基地、太阳能光电产业基地和太阳能光热光电建筑一体化产品基地,推动深圳市循环经济工作的迅速发展。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从会上获悉,深圳市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比例越来越大,建筑能耗的增加已成为深圳能源消耗增长的主要原因。深圳特区成立后,深圳人口数量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断增长,到目前为止,深圳既有建筑面积约为1.9亿平方米。近几年,每年的新建竣工建筑面积都在1000万平方米以上。同时,随着社会发展,居民对建筑室内热舒适性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相应的建筑用能也急剧增长。其中,深圳市的建筑用电已占全市用电总负荷的43%,降低能耗成当务之急。

  市建设局局长李平介绍,到2008年底,深圳将实现新建建筑全部符合节能标准,节能率提高50%,并建立节能率65%的标准支撑体系;既有政府机构及其财政支持单位30%建筑物完成建筑节能改造;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十二层以下住宅建筑全部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50%以上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其中20%的建筑垃圾用于制造节能环保型新型墙体材料。同时,还将建设2个绿色建筑、3个太阳能建筑一体化产业基地、3个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基地及3个建筑垃圾综合回收利用基地。初步实现建筑产业化、建筑循环技术自主化、建筑循环产品基地化。

  吕锐锋表示,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和社会成员的主体作用。建设系统发展循环经济,要充分利用审批这个管理手段,从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竣工验收等相关环节上严格把关,实行“四不、一优先、一禁止”。“四不”就是用地申请不符合循环经济法规、标准和规划目标的,不能颁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设计不符合循环经济法规、标准规定的,不能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施工图纸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不能颁发施工许可证;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一优”是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技术和经济许可的范围内,优先采用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设计方案、工艺、材料和技术设备。“一禁止”是对列入强制淘汰目录或禁止生产和销售的一次性使用产品目录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禁止进入深圳市建设领域。

  新楼建设

  新建建筑节能目标"瞄准"50%

  【本报讯】“建筑用电已占全市用电总负荷的43%以上,并且还有不断攀升的趋势。作为耗能‘大户’的建设系统,如何降低能源消耗直接关系到全市经济的发展,关系到深圳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如果以现有单位能耗产值水平推算,到2010年,全市用电量将达1100多亿千瓦时,相当于2004年用电量的3倍。从现有电网和电源看,要达到3倍以上增长,几乎不可能。”市建设局局长李平介绍。

  根据刚刚出台的《深圳市建筑节能“十一五”专项规划暨2020年远景目标》(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到2020年底,如果深圳新建建筑全部执行节能标准(按每年平均新增700万平方米估算),30%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则平均每年大约节省用电16.3亿千瓦时,每年减少城市电力负荷增幅18.86万千瓦,每年可节省电力投资15亿元。

  13年节约51万吨标准煤

  降低建筑能耗对于减少深圳市能源消耗增长至关重要。据介绍,深圳市全年用于建筑建造过程中的钢材约128万吨、混凝土1580万立方米、水泥745万吨。而在使用过程中,建筑能耗已占全市总能耗的30%左右,建筑能耗已成为深圳能源消耗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降低能源消耗,深圳市在建筑领域广泛采用节能型建筑材料。“从1992年到2005年12月,全市新型墙材的使用量占墙体面积比例由3%上升到90%,累计节约土地1.36万亩,节约的能源相当于51万吨标准煤。”李平说。

  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国家标准

  据介绍,从现在起,深圳市新建建筑将全面执行国家和深圳市的建筑节能标准,并实现节能50%的目标。20%以上的新建建筑将采用太阳能光伏并网系统。

  其中,2007年年底前,深圳所有既有建筑全面严格执行节能50%的节能标准的规定,研究并执行建筑能效标识制度、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和建筑能耗定额制度(针对不同建筑,制定不同的能源消耗指标值,从而进一步执行能源阶梯收费等制度)。

  既有政府机构及其财政支持单位将在2008年年内,一半的建筑将完成节能改造,节能率不小于25%;既有公共建筑25%完成节能改造,节能率不小于25%;至2010年,特区内20%的新建建筑将达到节能60%的目标。

  未来8成新建建筑有望是绿色建筑

  “十一五”期间的前三年内,深圳将建立太阳能光热、光电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应用体系。确定太阳能光热、光伏发电系统在建筑中应用的关键技术,建立与完善适用于南方气候特征的太阳能光热、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规范和标准体系;推进太阳能光热、光电与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的建设。其中,20%的新建居住建筑将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5%的新建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光伏并网系统。

  “十一五”期间的后两年内,50%的新建建筑将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20%的新建建筑采用太阳能光伏并网系统。

  此外,还将建立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的实验研究、监测评估公共技术平台,鼓励建筑节能产品的技术研发,扶持建筑节能产业的发展。

  根据深圳建设系统2020年的远景目标,新建建筑将全面执行建筑节能65%的标准,将80%的新建建筑建设成为绿色建筑,而80%的既有建筑将完成节能改造。

  "旧"房改造

  现有建筑将开展节能改造

  【本报讯】在昨天的会议上,市建设局局长李平透露,将有3成政府投资的既有建筑在3年内完成节能改造。

  根据深圳市的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建设系统将初步建立循环经济的行业发展规划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工程项目监管和评价体系、产品技术研发体系、产品技术推广体系、政策扶持体系、制度和组织保障体系等八大体系。

  涉及到具体目标,其中要求既有政府机构及其财政支持的建筑将有3成在3年内完成节能改造。

  据统计,深圳市现有建筑超过1.45亿平方米,大都不符合节能要求,特别是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其围护结构、门窗和屋面材料的隔热性能差,成为能源浪费的“主力军”。

  深圳市建设局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现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首先选择一批酒店、大型商场、写字楼、会展中心等营业性公共建筑以及会堂会所、机关办公楼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围护结构(包括门窗、屋面等)、空调以及室内照明等,然后逐步在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中铺开。

  产业发展

  19个太阳能建筑示范项目近期启动

  【本报讯】日前,深圳已被选定为国家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备选城市,并已通过建设部评审。今年,深圳将在政府工程侨香村适用房项目中首先使用太阳能技术,并于近期启动实施万科中心、招商三洋厂房、振业城(2-5期)、建科大厦等19个太阳能建筑示范项目。

  据了解,随着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深圳的部分新建建筑在设计中已考虑建筑节能相关技术,外墙和屋面隔热材料、遮阳装置、Low-E中空玻璃、太阳能热水系统、变频空调、变频水泵、空调系统自控装置等已有部分应用。

  同时,深圳的自然条件为发展“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带来众多便利。深圳市处于北回归线以南,日照条件良好,太阳辐射量丰富,年辐射量为每平方米5225兆焦耳,全年约300天具有采集太阳热能的条件。市建设局局长李平介绍,“深圳市具有一定的太阳能产业基础,从事太阳能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约60多家,年产值超过20亿元。其中,太阳能光电产品年产值约20亿元,出口金额近2亿美元。从目前的市场份额看,全世界72%的太阳能光电小产品生产厂家集中于广东地区,尤其是深圳。如今,深圳已成为世界太阳能光电产品的主要产业聚集地。”

  深圳节能建材的生产和研发力量都比较雄厚,不少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也在不断提高。通过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应用,深圳还将培育扶持“一个产业、三个基地”,即建设太阳能产业、以及太阳能光热基地、太阳能光电产业基地和太阳能光热光电建筑一体化产品基地。

  垃圾处理

  半数以上建筑垃圾

  将被回收利用

  市建设局局长李平介绍,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是建设系统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圳市将于近期启动《建筑垃圾综合回收利用办法》的编制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工厂,推动建设3个建筑垃圾回收应用生产企业;施工现场要建设建筑垃圾分选、处理场,对废混凝土、废沥青混凝土、废砖块、废砂浆、施工中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废钢筋等进行分类及再利用。

  据透露,2008年,深圳市将有50%以上的建筑垃圾将被回收利用,其中20%的建筑垃圾用于制造节能环保型新型墙体材料,将有效降低能源及建设成本的消耗。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