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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重老总升官梦碎敛财也疯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6: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王胜杰,男,汉族,1949年7月4日出生,广东省东莞市人,研究生学历。1972年11月至1974年12月任广州重型机械厂铸铁车间工人;1974年12月至1983年10月任广州重型机械厂组织科干事;1983年10月至1985年1月任广州重型机械厂锻压车间党支部副书记;1985年1月至1986年8月任广州重型机械厂党委副书记;1986年8月至1993年3月任广州重型机械厂副厂长,1993年3月至1994年10月任广州重型机械厂厂长(广州市正局级),1994年10月至2000年5月任广重集团董事局主席、总经理;2000年5月至案发时任广州机电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总经理。

  本报讯 (记者林洪浩 通讯员穗纪宣)2004年年底,广州市纪委在调查广州广重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称广重集团)财务处原处长周某受贿、贪污案过程中,一张白纸条借据引起了办案同志的警觉,正是这张“白条”,使离开广重集团到广州机电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就任副董事长、总经理的王胜杰无处藏身,重重地跌落在地。

  2005年6月27日,王胜杰被市纪委实施“两规”调查。

  从普通工人走上领导岗位

  王胜杰是从一名普通工人一步步走上企业领导岗位的,应当说,他曾奋斗过、努力过,为企业的改革发展作出过贡献。党组织也肯定了他的工作业绩,年仅35岁时,他就由一名车间党支部副书记直接提任厂党委副书记,那时自然是踌躇满志。用他自己的话说:“这个时期有事业心、有责任感和自律行为”。的确,这位年轻的厂领导曾多次主动放弃出国考察的机会,与他同厂的妻子还率先下岗,成为媒体的头条新闻。

  一个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如果不把精力集中到市场上打拼,而是用于钻研权术,寻求升官发财上,这个人就很危险了。当1993年3月王胜杰担任广州重型机械厂厂长,稳稳坐在“一把手”的位置上时,他已经把目标盯在“副市长”的职位上了。当他做着“市长梦”时,每每饭桌上有人问他:“王总,什么时候去市里当领导啊?”他就喜形于色,心花怒放。

  满心希望到市里担任领导的王胜杰,升官的欲望不断膨胀。当这种“政治抱负”的气泡一旦破灭,他的心里立即就陷入了极其“不平衡”的状态,从此,他开始在经济上寻求回报了。经查,1994年至2002年间,王胜杰在任广州重型机械厂厂长和广重集团董事局主席、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市某置业公司董事长陶某等多人所送人民币131万元,违反规定通过入股分红获取私利人民币783万元,以及挪用公款人民币1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

  1996年至1998年间,是王胜杰私欲萌动到勃发的阶段。请看他的各种表演:

  1996年,王胜杰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集团职工的1000万元人民币集资款借给了某置业公司董事长陶某购买商铺,同年8月,陶某投桃报李,送给王胜杰答谢费60万元;

  贪欲膨胀大收红包

  1994年至1996年间,王胜杰为时任广重集团副总经理的李某利用集团闲置资金炒股大开绿灯,1996年12月,他收受李某“炒股奖金”10万元;

  1997年,广重集团出资购买大石镇一工业区土地进行广重分离机械有限公司搬迁改造,王胜杰收受介绍人苏某所送的现金人民币20万元;

  1999年春节至2002年初,王胜杰先后多次收受承接广重集团、广州机电集团下属企业有关工程的番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某所送人民币,共计8.7万元;

  1999年,王胜杰将广重集团一宿舍楼交由岑某等三人承建,事后收受岑某等三人所送的人民币19.8万元;

  1999年1月至2002年8月,王胜杰利用职务之便,为广重集团与某公司合作成立的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拆迁、销售工作提供帮助, 收受该公司“兼职董事费”12.5万元。

  在王胜杰看来,权钱交易,仅仅靠暗地里收受在广重集团得到好处的包工头、物业商等的红包、礼金只能算是高额回报,而他追求的是超额利润。于是,他开始当起了“幕后老板”,以亲戚的名义开办公司经商,放纵亲属调动公款搞关联贸易,最后竟不择手段借资参股企业,持股谋私。

  1997年,广重集团与佛山某公司合作成立广州市番禺某油品有限公司,最初意向为双方各占50%的股份。后来,由于佛山公司董事长陈某向王胜杰提出帮忙借200多万元资金解决周转金问题,王胜杰便与陈某商量以自己妹妹入股该公司的形式解决。陈某同意了,但要求将广重集团的持股比例降到40%。于是,王胜杰就在集团办公会上提出将与对方公司的合作比例调整为广重占40%,陈某公司占60%,并组织修改了条款与陈某完成签约。不言而喻,陈某60%的股份里就隐含着王胜杰及其妹妹的10%。王胜杰让其妹与陈某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由她的公司出资270万元注入该公司。当时,为占有这些股份,王胜杰利用职权,向与广重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借款,但也只凑齐200万元,缺额的70万元,由陈某垫付了。

  为获“暴利”不择手段

  当王胜杰将自己捆绑上了这辆“利益战车”,他便不惜动用手中的权力资源,全心全意地为陈某公司服务了。1998年下半年,王胜杰同意以广重集团下属公司广重实业总公司和广重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先后为陈某开出三至五个月期限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的承兑汇票,作为其公司的流动资金。2000年,王胜杰未经班子成员研究同意,擅自决定由广重集团出面,为陈某与珠海某公司搞燃料油期货贸易提供信誉担保。2002年,由于其妹妹公司停业,王胜杰竟将其公司股份转至本人名下。在王胜杰的倾心相助下,该公司利润异常丰厚,他的超额回报也滚滚而来。从1999年至2004年底,王胜杰以分红或预支利润的方式,分四次从该公司得到人民币共计783万元的“暴利”。

  王胜杰调离时广重仅有4万元

  忽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世界观改造无疑是王胜杰步入犯罪深渊的根本原因。他历来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常缺席,即使在座也从不发言,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吊儿郎当”。到党校集中学习培训也总是请假,即便人在心也不在,研究生毕业论文更是由别人捉刀代笔。

  权力是把双刃剑,如果行使得好,就能成为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工具。可惜王胜杰没有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不仅毁了自己,也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广重人不会忘记,2000年5月,王胜杰调离时,偌大的广重集团在银行56个账号上的流动资金仅4万元,而银行贷款额则飙升至7亿元。要知道他在1993年3月接手广重时银行贷款仅为9997万元。

  王胜杰的堕落再一次证明: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王胜杰有句名言叫“宁犯天条,不犯众憎”,他还曾在中层干部会上赤裸裸地宣称:“你们大胆去干吧!出了事我带汤水去看你们!”广重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对此至今记忆犹新。王胜杰对法纪的认识如此肤浅无知,以至于漠视法律、触犯法律,难怪他在违法乱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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