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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舒城:庭前预辩指控犯罪更有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8:31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汪凌鸿 朱良仓) 被告人王国振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与曾同居多年的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竟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家住安徽省舒城县棠树乡的被告人王国振曾与小雨化名在江苏省常熟市自己的私营服装厂同居生活,后小雨与王国振分手回到舒城县。去年10月5日,王国振雇车以暴力将小雨绑架到自己在常熟市的住处,并对小雨实施了奸污。同年10月7日,小雨被公安机

关解救。

  舒城县检察院公诉科在审查此案时发现,王国振始终未对其犯罪情节作出过供认,而被害人与其确有多年的同居事实。审讯时,王国振同样极力否认自己的强奸行为,因而检察人员预测,王国振在庭审中仍然会矢口否认。针对此种情况,该院公诉科立即组织干警进行庭前预辩,对王国振的心理状况和辩解思路做了更充分的预测和准备。

  今年3月2日,舒城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王国振果然对检察官的讯问拒绝回答,检察官遂按照庭前预测指控方案进行指控,并请被害人当庭陈述,使公诉指控更加有力。检察官还在公诉意见中建议对王国振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的刑罚,被法庭采纳。后王国振不服上诉至六安市中级法院,最终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为增强指控犯罪的力度,舒城县检察院公诉部门建立了庭前预辩制度,即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在收到开庭通知书时,由公诉部门组织全体公诉人员对案件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和法律适用向案件承办人质询论辩,为掌握庭审主动权、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做充分准备。今年以来,该院共提起公诉案件63件74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

汪凌鸿 朱良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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