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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百姓知情权利四川公开23项政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8:48 法制日报

  本报成都7月12日电 张晓东 胡强 今后,凡是四川省的社保基金、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的征集使用;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处置情况;罚没收入的管理使用情况等都必须免费向社会公开。记者今天从四川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讨论原则通过,这是该省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确定向社会公开的具体政务内容,今后,凡是规定了公开而未公开的行为都将属违法行为而受处理。

  根据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包括职能类、决策类、法律文件类、行政许可类和服务类共2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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