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举报有奖”折射管理懒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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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9:06 四川新闻网 |
山西省忻州市市长耿怀英今天在该市创优发展环境扩大开放引进电视电话会上通报了宁武县7日发生的民居特大爆炸事故。耿怀英说,从7月9日开始,忻州市将采取四项措施开展爆炸物品专项整治活动。(7月9日《中国青年报》) 从2006年4月10日到7月7日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山西省忻州市辖下相邻的3个县先后发生私制私藏炸药爆炸案,91条生命被吞噬。91条鲜活生命的无情逝去是个血淋淋的惨痛教 训,也终于使忻州市“坐立不安”了,于是四项措施应运而生,不过细细一读,并没有发现什么令人欣慰之处,不过是又一次将先前发了无数文件的“二次整合”与“N次排序”罢了,唯一新鲜处就是增设“举报有奖”这一项,开始靠“奖”来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了。依靠群众,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自然是十分必要,但现在的现实状况是这样的“举报有奖”有过多过滥之嫌,已经实实在在地演变成了一种“不作为”的管理懒政了。综观近几来的现状,我们不难发现,我们的有关部门总喜欢拿“举报有奖”说事,动不动就来什么“举报有奖”,以为“举报有奖”是万能的。 “举报有奖”看起来似乎是个“双赢”之事,一来是有关部门在走群众路线,密切依靠群众,给管理带来方便,能解决不少问题,二来群众又可以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可谓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不过,倘若我们的管理部门过度依赖这种“举报有奖”一来容易滋长惰性,工作起来不主动,整日就等着群众的举报,也容易忽视问题,留下死角;二来有滥用纳税人血汗钱之嫌,动不动就“举报有奖”,纳税人的钱想用就用,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这算怎么回事呢,完全没有“纳税人”意识。(作者:黄海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