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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刑警狂殴交警,大水老冲龙王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0:13 四川新闻网

  陈家兴

  《北京青年报》7月12日报道,7月9日下午,山西侯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新田大十字路口的四位交警,被侯马市公安局刑警二队的5个人用手枪威胁着打进医院,四名交警被打,一人重伤三人轻伤。“刑警狂殴交警”的起因在于,交警叫停一辆白色无牌面包车接受检查,偏偏这车上坐的是“刑警二队”的人。接下来,争执、刑警队十几人追进交警队

、四交警被押进刑警二队审讯室等次第发生。

  读罢消息,不禁联想起此前两件相关的事情。

  也就一个月前,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一名民警与同事到湘潭县检察院公干,因言语不慎冒犯了该院的一位领导,结果惨遭殴打并被手铐扣住。事后,湘潭县检察院称:由于事发时该民警“穿着便装,才引起了这次误会”。

  再往回溯,也就是去年“五一”期间,一名山西警察打死了一名北京警察,事后两地警方都曾宣称自己的警察是好警察,事件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双方没有亮明身份”,发生了“误会”。

  如果说,前两次之所以发生“一家人不识一家人”的事,原在于“误会”。那么,这次大水又冲了龙王庙,显然并非是什么“误会”。却为何也出现这种事情,把某些执法者的最后一层“面具”也撕掉了?

  对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素质低下说,法治观念淡薄说,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能解释为什么会发生。但论及根源,窃以为在于特权意识。

  首先要承认,大多数执法者是秉公执法的,不会拿人民赋予的权力乱行其事的。但也不能否认,有一些执法者,尝到了权力的滋味,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颐指气使,吆五喝六的,俨然不知法治、平等为何物。于是乎,一旦遇到被“平等对待”,一旦看到自己只有和普通人一样的“待遇”,权力的惯性就来了,便不管对方是谁了,就要让对方尝尝“蔑视”、“顶撞”人的后果的滋味了。

  这种特权意识的最初,只是想把自己区别于普通老百姓。这种特权作风,也只是针对普通老百姓。前两次“误会”说明,特权者之间还有一层惺惺相惜的意思,只是对方没有着明显标志,把他当成了普通老百姓,所以打了。要是有一身行头罩着,手下必也留情的。

  然而,一旦这种特权意识不加管束,特权作风不加遏止,就必然要不断发展,不断升级。其结果便是,即使自家人一不小心招惹了自己,为捍卫自己的“特权”、“权威”,也要让他饱尝老拳了,不再惺惺相惜了。如此发展下去,这些特权者就会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谁见了都要躲,沾上了则自认倒霉。

  令人担忧的是,这种特权意识和特权作风,不光是在某些警察身上出现,在其它部门一些掌握一定权力的人身上,也会或多或少地时不时地闪现一下。久而久之,普通百姓也十分羡慕特权者,以享有特权为乐事。这特权在人们脑海里根深蒂固,就快成一种特权文化了。

  警察打了警察,是特权意识的使然,是特权作风的再现。或许,对那些打了警察的警察,惩处一下,教育一下,而他们也会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这都是容易实现的。但是,如果我们不千方百计地铲除特权意识这个病灶,则不仅类似事情还会发生,我们的特权文化就会越来越浓厚,这更是令人后怕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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