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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健康体检须在医疗机构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0:28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为解决我市游泳场所长期以来存在的健康体检把关不严、操作不规范等情况,我市卫生局于昨日发出了《关于规范宁波市游泳场所实行健康合格证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对游泳场所健康合格证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健康合格证的办理和使用等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通知》明确提出执业医师必须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执业活动,各类游泳场所一

律不准聘请医务人员在游泳场所内开展健康体检活动。

  泳客在游泳前需先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小区、宾馆、学校的医务室内,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进行健康体检。新的通知对健康体检的项目和程序也作了明确规定,项目应包括体温、心跳、血压,观察皮肤是否有癣症、化脓,眼睛是否有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等疾患。

  同时应询问泳客是否有肝炎、心脏病、高血压、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疾患。

  泳客病历卡由体检医师填写各项目检查详情,注明是否合格并加盖医师章。

  (记者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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