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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是“不愿”还是“不敢”公布行风评议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2:00 光明网
陈庆贵

  某省总工会等单位组织的历时半年、耗资20万元左右的万人行风评议活动近日结束,接受调查的50多万群众热切盼望结果公之于众。当新闻媒体前往主办方了解相关情况时,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却只同意公布排名靠前、群众满意单位的名单,而不愿公布群众有意见的单位及他们存在哪些问题,理由是“这会影响某省的投资环境”(3月7日《京华时报》)。

  万人评政府结果应不应当公布,答案是毫无疑问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选择权是宪法及相关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参政议政和监督政府的权利。尊重和落实公民知情权,是尊重和落实公民监督权、参与权、选择权的前提。因此,接受调查的50多万群众有权有理热切盼望行风评议结果公之于众,主办方理应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反馈。评议不是目的,改进才是目的;公布问题不是目的,促进问题解决才是目的。在我看来,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只同意公布排名靠前、群众满意单位名单,而不愿公布群众有意见单位及他们存在哪些问题,实质是报喜不报忧、好大喜功,既不合一分为二规律,又有悖实事求是原则。群众的事情无小事,公布评议结果也是人民政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条条有回复”的题内应有之义,更不要说耗资20万元之巨、50多万群众热切盼望的评议结果了。

  只同意公布排名靠前、群众满意单位的名单,而不愿公布群众有意见的单位及他们存在的问题,客气点说,是不尊重公众的知情权,不客气地说,则是侵害了公众的知情权。对问题与不足讳莫如深藏着掖着,也不利于问题的反思和解决,无从保证行风评议起到灵魂震撼的作用和立竿见影的显效。对问题与不足讳疾忌医,更挫伤了公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试想,政府部门连公开问题的胆量都没有,谁还会对其整改工作抱有希望?谁还会笃信评议活动的诚意?谁还会保持参与类似活动的热情?正如一位参与调查的市民所言:“我参加了这次评议调查,就想知道调查的结果。声势浩大的民意调查如果不能公开透明,以后谁还会参加这种冠冕堂皇的活动?”不难设想,受“疑屋及乌”晕轮效应作用,面对政府的“不公布”,久之公众势必对政府施政言行丧失信心和热情。

  主办方不公布的理由是“这会影响安徽省的投资环境”,我认为这一理由站不住脚。在我看来,“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然后能自强也”,“知耻近乎勇”,能勇于向社会公众公开承认自己的不足,说明就有改掉不足的勇气、智慧和决心,说明政府敢于直面公众说话算数,说明评议不是虎头蛇尾有如无终不是“狼来了”的游戏不是哗众取宠的噱头不是沽名钓誉的作秀,说明不足与问题形将得到改进和解决,这些确确是政府政治诚信和文明善政的表现,非但不会影响投资环境,藉以其直面公众正视不足的良好形象,反而会彰显提升当地投资环境的美誉度和吸引力。

  在我眼里,不愿公布之行风评议结果之“不愿”的背后是“不敢”。试想:设若当事者对自己有充分的信心和十足的底气,又何须冒失信于民,损及形象的风险?又何须把自己推到媒体上在公众质疑诟病中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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