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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荒谬的“适度上涨”论和“过度下跌”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2:00 光明网
匡生元

  7月6日下午,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走进首都之窗直播间就市民关心的房价等问题与网友进行交流。市建委住宅发展与保障处处长程建华说:“从近期来看,北京的需求是很旺盛的。一部分是北京市本地的居民。其中包括想改善住房条件的、城镇化进程中的十多万户拆迁居民和买房进行投资的一部分人群等;另外一部分是外地来京人员以及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国际人士等等。”“总的来说,北京对住房的需求是很旺盛的,加上建筑成本的提高及土地招拍挂的诱导等因素,本市近年来的房价出现了较快上涨,但上涨的幅度不太高

,所以大家能够承受。”他还说:“房价的过度下跌也会破坏经济的运行,所以房价应该是在老百姓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适度地上涨。”程建华处长的这一席话,简而言之就是北京房价上涨过快是因为有很旺盛的需求。这种过快的上涨大家能够接受。如果房价过度下跌会破坏经济的运行。(见2006-7-7国际在线转自同日《竞报》)

  这位处长先生别具一格的见解却使人一片困惑,在网上引来批评声一片,当然还有骂声(骂人不该,不符合“八荣八耻”)。按照这位处长先生的说法,现在无论北京,还是全国其他地方,房价过快的上涨是供求关系使然,是完全正常的,而且价格也是合理的,是老百姓承受得起的。这就很使人不明白了,既然如此,那么中央政府为什么连续出台政策抑制过快上涨的房价?为什么老百姓还有代表老百姓利益的人大代表对过快上涨的房价表示强烈的反对,一致要求政府出重拳打击房地产开发商和经营商哄抬房价的行为?为什么还有许许多多的老百姓买不起大家能够接受的商品房?

  是的,房价的过度下跌也会破坏经济的运行。因为过度下跌违背了价值规律。我们在对房价进行调控时必须防止房价的过度下跌。问题是现在房价是不是过度下跌了。可以说,现在房价不但没有过度下跌,而且连下跌都没有。以北京市第二届夏季房展会为例,住宅类价格在8000元/平米以下的项目占到48%,略高于一季度商品房预售均价达6885元。并且中央政府对房产价格的调控并非是要使房价过度下跌,而是要抑制上涨过快的房价,挤出房产市场的“泡沫“,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所以,在根本不存在的“过度下跌”情况下谈房价过度下跌也会破坏经济的运行,这是“杞人忧天”,是对当前房价调控政策的误读和一种变相的抵制。

  毫无疑问,房价过快上涨,超过老百姓的承受能力,不但会影响经济运行,而且会影响老百姓的基本生活。安居才能乐业。老百姓连房子都买不起,又缺少廉价的租住房,这是个什么问题呀。在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况下,在中央政府的调控初显成效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脱离老百姓的根本利益,以“过度下跌也会影响经济运行”为由,杜撰出现在的房价老百姓能够承受得了的假事实,硬要人为地在超过老百姓承受力的房价上来个适度增长。我们正确的选择唯有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政府的调控政策,让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让房价回归到应有的价值,让老百姓得到切实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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