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源毕业生初次就业无须办《失业证》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2:01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针对不断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被用人单位要求办理《失业证》的情况,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昨发布提示,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时,不需要办理《失业证》,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明》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含到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招工和缴纳社会保险等)。 初次就业凭报到证办理 按照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招用广州市城镇人员时,在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登记手续时,须提交已填写好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广州市合同制职工录用缴纳养老基金花名册》一式四份,同时,录用失业人员凭《失业证》办理;录用本市生源初、高中、职中、中专、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凭毕业生报到证或学校介绍就业证明办理;录用非广州生源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应届毕业生的,凭毕业生报到证办理。 毕业后未就业需办失业证 据悉,去年广州有7000多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了未就业登记手续,目前尚有300人左右没找到用人单位,2006届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也有1500多人办理了未就业登记手续。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李艳玲介绍说,一些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在招用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时,以为还需要凭《失业证》办理录用备案,而事实上只有毕业一年后仍未就业的大学生才可以办理《失业证》。根据广州市人事局和原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2004年下发的文件,录用已办理了未就业登记手续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的不要办理《失业证》,他们只要凭《报到证》即可。 此外,在办理录用备案时,凭《报到证》办理用工手续的,《报到证》上的单位必须与现用人单位一致。 而针对办理未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报到证》上的用人单位为“广州市人事局”的状况,李艳玲指出,这些毕业生调整改派可以凭用人单位接收或录用证明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