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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推行新建筑“署名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2:15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孙殿喜

  本报12日讯记者今天从哈市建筑署名及优秀建筑设计评选奖励工作会议上获悉,哈市将对新建筑实行“署名制”,凡今年竣工的建筑均可标记建设、施工单位、设计者等相关资料。

  据介绍,凡在今年1月1日后竣工、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组团、城市中心区重点地段标志性景观等均可申请登记建筑署名,将建筑或建筑组团、建设单位、方案设计人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名称镌刻在标识牌上,让其与建筑终身相伴。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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