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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内斗公众自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2:15 生活报

  本报评论员 初阳

  7月10日中午12时许,山西侯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层干部给记者打电话称,他们交警一中队的4名交警在7月9日下午值勤时,被侯马市公安局刑警二队的5个人用手枪威胁着殴打,4名交警被打得1人重伤、3人轻伤。(据7月12日《新京报》)

  如果我们留意一下就会发现,这是一年多以来发生在山西的有据可查的第三起警察打警察的事件。一次是去年5月,吕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执行公务的两名民警,被几名交警打伤;另外一次是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件,一名北京警察携亲朋到太原旅游,却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太原警察招来的“黑道”人物活活打死。

  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的案件曾经轰动了全国,事件发生后,太原警方先是为自己人辩解,说打人者是“好警察”。案件公开审理后,太原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又改称,那个“好警察”其实不是警察,前后自相矛盾,不明所以。把过去的事情翻出来说,是因为山西的公安部门曾强调那只是一个个案,没有必要过分关注。但事实有力地证明,同类事件频繁发生,非常有必要给予高度重视。

  酒后驾车不服交警检查,动用武器向交警“开火”,这还不算,又纠集众刑警到交警队抓人,这种场面,就算在电视剧中也很难看到,如今却在山西侯马市上演了真实版。身着便装的刑警打交警,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警匪大战,不知道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这次将如何解释。如果说最初的肇事者是酒后乱性,但随后赶来增援的警察不可能全都喝了酒,不会又说他们都是好警察,或者根本不是警察吧?

  在这次事件中,我们还注意到一个细节,“事情发生后,交警一中队的28名民警在10日早上8时整,从一中队出发步行了近3公里的路,列队3排站在侯马市公安局大门口讨公道”。这说明交警们深知此类事件处理的难度,希望以这种“群体上访”的方式来促进事情能被尽快处理。当然,此类问题必须果断和快速做出处理。不仅如此,有关部门还应该意识到,如果不能从中汲取教训,从严治警,不将害群之马清理出警察队伍,类似的闹剧就还会上演。

  警察,是一个不同于普通公民的群体,是国家机器,有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义务。但是,如果凭借自己警服在身,手枪在握,就变得目中无人、唯我独尊,连自己的战友都敢打,普通的群众还在话下吗?警察打警察的丑剧,应该给山西警察和各地警察敲响警钟,人民和国家赋予警察的权力不是供个人争勇斗狠的私权、特权,警察内斗的结果将是公众自危。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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