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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刑警打交警:权力的相轻与自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5:56 国际在线

  作者:张若渔

  7月10日中午12时许,山西侯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层干部给记者打电话称,他们交警一中队新港大十字的4名交警在7月9日下午执勤时,被侯马市公安局刑警二队的5个人用手枪威胁着殴打,4名交警被打得1重伤3轻伤。(《新京报》7月12日)

  在我国,“相轻”是绵延已久的传统:从耳熟能详的文人相轻到艺人相轻、文理相轻、媒体相轻、同门相轻,凡此等等,不一而足。而从山西侯马市发生的刑警殴打交警的案例来看,我想,“相轻”的序列上应该再加上一种:权力相轻。

  肇事刑警醉酒驾车已属违法,而后又纠集刑警队10余人明火执仗地跑到交警队打人,更是罪加一等。很明显,刑警队一伙人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酒精的蛊惑作用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深层次的原因绝逃不出“权力张狂”四字,再具体一点无非就是“权力相轻”。在刑警队的眼里,自己的地位比交警不知要高出多少,而小小交警胆敢拦车执法岂不是“太岁头上动土”——吃了豹子胆了。请大家注意这样一个细节:刑警施暴的时候无不拿着手枪威胁殴打,在这里,手枪显然已经不是一个执法器械,它俨然成了权力的象征,“我有你没有”的手枪的存在,既使刑警队确认了自己的“崇高地位”,也是他们滥权施暴的“尚方宝剑”。

  权力相轻的本质就是权力自重。在很多时候,执法部门的权力威望,不是靠国家赋予的,也不是靠公众赋予的,而是权力部门自我膨胀和自以为是的结果。他们几乎是出自本能地认为,权力既出,谁与争锋?权力自重在现实生活中往往表现为“欺软”和“怕硬”两方面。“欺软”是一种权力自重的炫耀性释放,而“怕硬”则是一种生怕丧失权力的恐惧,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对“既得权力”的把持。受到权力自重心理的长期浸淫,兼及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惩戒,膨胀的权力必然会踏破权力的藩篱,溢出权力边界,祸害社会。

  权力无高下之分,所有权力的本质都仅仅是一种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权力相轻亦或权力自重,都是一种非健康、非理性的权力生态。在本质上殊途同归的二者,既对自己所拥有的权力缺乏起码的审慎和敬畏,而且还对其他的权力缺乏足够的认同和尊重。权力相轻或者权力自重因其对权力边界的无限度扩张,势必构成对社会秩序的戕害,这是我们必须要警惕的。

  

  审稿:刘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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