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区内不允许设置罐装液化气经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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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22:25 北方新报 |
新报热线(实习记者 任士军) 7月11日,呼市读者李先生向记者反映:“我是新城区八一市场海小院的住户,我发现有人在小区内私自开了一个罐装液化气经营点。每天下午都有一辆小客货车来更换液化气罐,而且在屋子里也有液化气罐。我们每天都很担心,不知道会不会发生危险。”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呼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他说:“按照 相关规定,罐装液化气经营点不允许设在居民区内。而且对于存放液化气罐的地方也有很多要求,例如存放的地方通风是否良好,是否有足够的空间等。关于李先生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去进行核实,如果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我们会对其作出处理。”来源: 北方新报 |